- 林业生态扶贫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研究:以广西石漠化地区为例
- 覃凡丁 奉钦亮
- 1795字
- 2025-02-20 14:07:53
2.1.3 林下经济产业扶贫
发展林下经济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不仅可以保护好身边的生态环境,而且可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因此,充分利用深度贫困地区丰富的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复合经营、立体经营,扩大贫困人口增收空间,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长短结合、协调发展的产业扶贫发展目标。积极鼓励贫困地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托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发展林下中药材、特色经济作物、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林下养殖、高产饲业种植等林下经济产业,推进种养结合,促进循环发展。在贫困地区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在深度贫困地区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更好地发挥林下经济和林业产业在精准扶贫中的特殊作用,积极引导贫困人口通过特色林业产业促进增收。加大林下种养业支持力度,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种养业,扶贫部门应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指导
。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在贫困地区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等多种途径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林业、林菜、林果等林下经济产业
,以短养长,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双赢”
。结合资源保护,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养蜂、中草药种植、林下养殖等见效快的林下养蜂产业,把林下养蜂产业作为发展林下经济的主导产业,为巩固脱贫成效、助力群众增收打造了“新引擎”
。引进蜂蜜收购加工企业,组建林下养蜂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蜜粉源植物资源,引导贫困户发展具有投入少、收益高、见效快特点的林下养蜂产业
。为充分发挥林下经济产业带动作用,国家鼓励地方政府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提升品牌效应、拓宽产销渠道,不断推动林下养蜂产业快速发展。
实施品牌战略,形成较强的产品竞争力。重点扶持一批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格局。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重点扶持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较为完善的林下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培育林下经济产品交易市场。初步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认定比率,建立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检测体系,着力构建以数据快速采集、信息即时查询、认证管理和技术信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全国无公害林下经济产品信息管理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鼓励社会自然人、农业经营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移民迁出区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及附近周边林业资源等条件,通过项目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吸引社会力量发展林业产业经济……积极开发特色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品服务,促进移民增收。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还实施“金山银山”工程,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和林下经济
。深入开展林农结合型“产业富民”行动,扶持贫困农户在林下或林间大力发展本地茶树、药材、食用菌、蜂、禽、畜、草、菜等周期短、见效快的林农结合特色产业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桑蚕、茶叶、核桃、林产品、特色粮食等进行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
。
为了加快石漠化地区林业经济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还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普遍形成“企业+合作+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林计发〔2018〕94号)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因地制宜,在贫困地区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竹藤芒编、林下相关产品采集加工等多种途径,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以短养长,达到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双赢”目的。以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个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为重点,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坚持“治石与治贫”相结合,强化生态经济林、木竹原料林、林下经济、草食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发展。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 500万亩,林下经济合作社达到3 400家,带动不少于6 000名贫困人口脱贫
。到2020年,全区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6 800万亩,林下经济合作社达到1 500家,带动不少于30 000名贫困人口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