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论 第五章 破坏人格的势力——怕惧
一 怕惧的影响
破坏人格的势力,是分裂人格底统一的,所以我们必须消灭它,不让存在,才能使心理臻于健全之境。这种势力很多,现在只能提几个最重要的:第一种是怕惧。怕惧使动作失去调节,使有秩序的行为变得纷乱。试想一个手无寸铁的人遇见一只猛虎的情形是怎样的?他一定慌乱异常,不知所措。是呼救好呢,还是奔逃好呢?是爬上树去躲避好呢,还是用石子吓退老虎好呢?……各种可能的方法,都会一齐挤上来,结果便造成纷乱的状态。再试想戏园失火的情形,那种争先恐后秩序混乱的样子,也不难想象的。人们当怕惧时,不但外表的行为,显得慌乱无序,就是内部生理方面,也同时起了骚动,失去常态。剧烈的怕惧,甚至可以使人不能行动,完全失了自主的机能。所以怕惧是一种分裂人格的主要势力。
二 怕惧的类别
怕惧分两种:一种是建设的怕惧,[1]对于个体生存以及社会适应,都很需要。譬如怕危险,怕毒药,怕人批评,这些都是应该有的怕惧。若是有人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中心横冲直撞,而自以为胆大,这人一定会被汽车撞死;有人狂吃苍蝇吃过的食物,毫无顾忌,这人也一定会生病。至于不畏人家物议,抱着“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态度的人,一旦任为公务人员,也一定会有一个糟透的结果。凡是小心、谨慎、仔细等等,都可以包括在建设的怕惧之内。严格地说起来,心理卫生是由于怕惧心理疾病而产生的,又何尝不是建筑在怕惧的基础之上呢?至于另一种破坏的怕惧,则是恰与前者相反,怕着不应怕的东西,那才是一种破坏的势力,对于人格的发展才有害。例如怕动物、怕空地、怕高楼、怕生人、怕血、怕死、怕黑暗等等,都是不必要的怕惧。布兰顿[2](S.Blanton)也以为理想的儿童,并不是什么都不怕的;见了应该怕的东西怕,不应该怕的东西不怕,才合乎我们的理想。[3]
麦独孤(W.McDougall)分别怕惧的情绪(emotion of fear)和怕惧的情操(sentiment of fear)底不同。[4]他以为前者的产生,生理上必随着一种骚动;后者却不过是一种态度,没有什么生理上的变化。所以情绪是暂时性的,情操是带有永久性的。陆志韦用“畏惧”这一个名词来代表麦独孤的怕惧情操,很是适当。[5]例如我们常说的“畏难”“畏热”“人言可畏”等等,都是对某种事物的态度,和怕惧不同。这个区别是很确当的,因为他所说的畏惧相当于建设的怕惧,而他所说的怕惧,才是指破坏的怕惧而言哩!可是在人们所有的怕惧中,属于建设的很少,应归入于破坏的却很多;所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三 原始的怕惧
儿童先天怕惧的东西极少,据华生(J.B.Watson)最近在实验室中研究,发现怕惧的原始刺激,只有大声和悬空二种。[6]学会的刺激,却有无数。小孩子怕猫、怕狗、怕巡捕、怕黑暗以及怕其他许多非原始刺激的东西,全都是学会的。
四 怕惧的起因
怕惧是如何学会的?大概不外乎三种情形:第一,凡一种本来不怕的东西,只要和我们已怕的东西联在一起,即可变为可怕。例如小孩本来是不怕黑暗的,但是他怕大的声音,有一天他在黑暗的地方,偶然听到了大声,因此,他以后就怕黑暗了。小孩子见了火光,本喜用手去玩弄,但若灼伤过一次之后,火和痛的经验联在一起,从此他就怕火,不敢再去玩弄了。又如小孩本来不懂得“怕”字的意义,听见父母说怕,他丝毫也不怕;但只要当他遇见他所怕的东西的时候,父母在旁边“怕呀!”“怕呀!”的叫几声,使“怕”字的声音和可怕的刺激联合一起,他便学懂了“怕”字的意义,以后听到父母嘴里叫“怕”,就会引起怕惧的反应了。这样一种无效的刺激,因为和有效的刺激在一起,几次之后,便能产生后者所能引起的反应,在心理学上叫作条件反射[7](conditioned response)。有许多变态的怕惧,如怕空地、怕小室、怕人多等等,大都皆肇源于儿童时代的条件反射。因为这些情境,并非他们真怕的东西,不过在他们的经验中,这种情境曾和真怕的刺激,联合在一起罢了。但是事过境迁,他们忘记了以前的经验,只知道怕,不知道为什么怕了。
由条件反射而产生的怕惧范围极广。因为一个由条件反射而生的怕惧,正像原始刺激能影响于它本身一般,往往又会对另一情境发生条件反射,而使那情境也成为一种怕惧的刺激。再把前例在此引用:如一个小孩因在黑暗中偶然遇到怕惧的原始刺激——大声——黑暗与大声造成一个联结,以后他便怕黑暗了。但因老鼠时常在黑暗中出现,渐渐地它们也成为他的一种怕惧。又如有些人怕看见死人,连带地就怕盛纳死人的棺木,更因此而怕停柩的庙宇。这样由甲至乙,由乙至丙,甚至由丙至丁的辗转交替,就如工厂中机器的大量出产般,使人们的怕惧,增加到一个不可估计的巨数。在这里,我们当能看出条件反射对于怕惧的影响。而且,正因为这种复杂的蔓延,使人们对于怕惧的原因,简直无从记忆。
学会怕惧的第二种情形叫作泛化[8](transfer)。我们对一种东西发生怕惧之后,见了与它形状性质相似的东西,也都会怕了。例如有人被疯狗追过一次,他以后不但见了疯狗怕,见了所有的狗都怕了;不但见了狗怕,见了四只脚和狗相像的动物也都怕了。陈鹤琴曾经举过一个类化的实例:[9]
一鸣到了一岁零三个月的时候,他母亲用黑墨涂在乳头上,要断他的奶。他看了黑乳头,就不要吃奶了。后来给他吃素来所喜欢吃的葡萄饼干,他看见饼里有黑的葡萄就怕,也不要吃,但把葡萄取出,他就要吃了。过了几天,给他一块外国的黑糖,他看见它是黑的,就不要吃;又过了一个星期,他看见桂圆的黑核就有点害怕。
学会怕惧的第三种情形是模仿。儿童不仅模仿大人的种种言语举动,而且对于情绪态度,亦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随着父母学会。所以假使父母怕狗、怕黑暗或是怕响雷等,就很容易将这种怕惧转移给他们的子女。有些人常将这种现象,误以为是遗传,其实并不,完全是因为小孩模仿的缘故。所以父母自己如果有无谓的怕惧,应该非常留意,不使在子女面前表现出来,免得小孩子遇到相同的情境时会发生同样的情绪。更应注意的,切忌故意装出怕惧的样子来恐吓子女。
总之,儿童的怕惧,大半是学会的。小孩在3岁时,怕惧的东西极少;但进了幼稚园,怕惧的数量,渐渐增加起来;进了小学,怕惧更多了。这种学会的怕惧,虽然各人之间也许会有若干相同,但决不是千篇一律的,因为它们须视各人的经验而异。所以各人都是怕惧,而各人所怕的东西不同。有许多人怕狗,有许多人却怕鬼。我所怕的,不见得就是你所怕的,反之亦然。所以往往有他人的怕惧,在我看来是非常幼稚可笑的;同时,我的怕惧,在他们看来,也许会觉得是同样的无谓呢!
五 怕惧的肇源期
怕惧是很容易学会的,而且多半肇源于儿童时代;可是学会之后要取消它,却十分困难。所以我们——尤其是父母——应该非常留意,不可教小孩子怕这样,怕那样;同时更应该保护儿童,勿让有交替怕惧的机会。因为怕惧一多,不但妨碍工作,而且可以使人失去自信力和勇气,甚至一切生活的环境,都不能适应,成为人格上永久的缺陷。汤姆(D.A.Thom)说:“一个胆小退缩的军士,并非在战场上造成,而是在婴儿院中造成的。”[10]这是一个明确的指示,给予我们以严正的警惕,使我知道应该如何注意到儿童的怕惧!
六 怕惧对于学习的阻碍
在学习方面说,怕惧可使各种学习,发生阻碍。拿口吃来说吧,最近心理学家发现有许多口吃的人,原因并不是机体上的缺陷,而完全基于缺乏控制的能力。口吃的人当要说话的时候,先就陷于恐惧状态之中,怎么还能自然流利呢?弗莱彻[11](J.M.Fletcher)发现口吃的人倘被叫到讲话,每分钟脉搏数平均增加到九十,有几个最高的,竟增加到一百二十次。[12]口吃者愈焦急,口吃的程度反愈剧烈;愈怕说不清楚,往往更是说不清楚。所以口吃的人如和熟人闲谈,或是听者表示不去注意他所说的一切,或是他夹在旁人的声音之中一同唱歌或读书,或是和小孩或动物去谈话,他口吃的程度,一定减低不少,甚至有时可以完全与常人说话一样地发音,没有一字重复。他当一人独处的时候,自语读书,也常无口吃的现象。一般口吃的人说话最困难的时候,便是回答旁人的问题。如感觉到有人注视着他并在等候他的回答,他常是格格不能出诸口的。根据了这,对于口吃的儿童,我们切不可嘲笑他,责骂他,或时时提及他的缺陷,以引起他的怕惧和自觉。我们须谨记着,许多的例证都明白地告诉我们:口吃的原因是在于怕惧抑制的势力。所以要矫正口吃首先要解放他的怕惧和紧张;若是想用嘲笑和责备的力量来希望他改正,这正是背道而驰的蠢法呀!
七 轻视怕惧的危害
一般人常轻视怕惧。无论在学校或家庭里,脾气不好的孩子,每被认为成问题的儿童;怕惧多的小孩,大家却不以为意,不知许多精神病的根源,都由于怕惧而起。一般无知的父母和教师,以为儿童应该有怕惧,而且愈多愈好,这样他们才能安分守己,所以常喜欢恐吓儿童,养成儿童许多不应有的怕惧,实在是错误的观念。这些人因为要使儿童服从听话,觉得恐吓是最简捷见效的方法。他们只顾到眼前的便利,而忽略永久的危害了。许多人常拿警察或医生作为恐吓儿童的工具,不是说:“警察要来捉你了!”便是说:“医生来挖眼珠了!”使警察和医生成为儿童脑中恐怖的印象。实际警察和医生都是于我们有利益的:当我们有危险的时候,可以得到警察的帮助;有病的时候,可以请医生来诊治。如果小孩子怕了警察和医生,那么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不敢求助于警察和医生了。著者有一位亲戚,他家的仆人,常用外国人来恐吓小孩子,到后来他家的小孩子,一见了外国人,便惊慌失措,哭着要逃,甚至连兆丰公园都不敢去(因为兆丰公园的游客中,西洋人很多),养成了这样懦弱的习惯,不但使个人人格的发展有了阻碍,便是对民族前途,也是大不利的啊!我们应该知道儿童的情绪是不可以随便拿来玩弄的,因为偶一不慎,危险很大。贤明的父母和教师,都知道儿童的眼睛或耳朵是不可以任意拿来做试验品的,对于儿童的情绪,也应该抱同样的态度。
八 成人的各种怕惧
成人的怕惧,除出了由于儿童时代养成的以外,伯纳姆(Burnham)分析成下列的五类。[13]
(一)不明白
凡是不明白的东西,都足以引起我们的怕惧,这是一种普遍的原因。无论文明人或野蛮人,都是如此。在天文学未曾发达的时候,有许多气象上的现象,人们因为不明了的缘故,都有点害怕;如同雷电、彗星、地震、日月食等等,都会被认为是灾难将临的恶兆,见了异常惊恐。人人都怕死,正因为死是神秘的,死了之后究竟怎样,谁也不知道!恰如莎士比亚(Shakespeare)所说,死后的国家是还未发现的境界,只见一批一批的人去,却未曾见有一人转来。又如前几年大众对于苏俄的情形,不很熟悉,都用神秘的眼光望着它,不知它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所以世界各国对于苏俄,差不多都抱着害怕的态度,认为是洪水猛兽,非常危险。可是近几年来到苏俄去游历参观的人很多,随着对于它的了解程度,也逐渐加深了,才觉得并没有什么可怕,而且反有许多地方,很可供我们效法。另有一个例子:凡是新发明的东西,大家见了都不敢轻易尝试,也正是因为不明白的缘故。当火车初发明的时候,很少的人敢以此代步,现在却不然了;可是对于飞机,大家都还有点害怕,恐生危险,不敢轻易去乘坐。但那是必然的,我们可以逆料,不久的将来,人们会把飞机看的如火车一般安全,那时候,航空旅行也将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了。总之,不明白就觉得不放心、不安全,所以怕惧。最近科学的发达和知识的增进,已经减少了无数的怕惧。等到宇宙间的一切,我们都能彻底明了之后,怕惧也就不能存在了。
(二)疾病
为着一般人对于生理的知识,非常欠缺,对于疾病,往往发生两种谬误的态度:有些人轻视疾病,等到它已临到头上,还是漫不经意,更谈不到预防了;但是在相反的一端,却有许多人作无病只呻。这些人自以为有病,或者时常想着疾病将要袭击他了,因此非常怕惧,而实际这些怕惧,大半都是不必要的。这里有一段神话,描写怕病的害处,虽是故事,可是却能对事实作确当的影射。据说有一个回教僧徒在路上遇见虎列拉神,回教僧问他到哪里去,虎列拉神回答说:“到某城去杀死二万人。”后来那回教僧在他的归程上,又遇见了虎列拉神,回教僧责备他说话不守信,说:“你说只杀二万人,怎么现在杀死了九万人呢?”虎列拉神回答说:“不,不,我只杀了两万人,其余的是被怕惧杀死的呀!”德国著名心理卫生家福伊希特斯莱本[14](E.Feuchtersleben)也曾举过一个有意义的实例。[15]他报告一个病人,心里总是怕死着急,病也渐渐地沉重,后来医生对他说这病已经不能医治,没有恢复的希望。他自知绝望,反而把生死置之度外,倒非常安恬镇静,不像以前的焦急了,这样一来,竟把分裂的人格重归统一,不久病竟霍然痊愈。所以我们对于身体,固然应该有相当的注意,但也不可过分的怕惧,如俗语所说地:“把痱子当作背疽。”一点轻微的疾病,好似遭遇到绝大的灾难,成天地把自己沉浸在杞忧之中;这样,破坏人格的势力一经存在,无论对于身体和心理,都有危害。
(三)损失的危险
财产的损失,也是一般人所常怕的。有些人怕金钱的损失比怕生病还要剧烈。很多的人是生了病不肯花钱求医的,这就证明一般人是如何处心积虑地要避免金钱的损失。在现在各种职业都没有保障的时代,各人都存了一个“五日京兆”之心,置身在不断的忧虑和怕惧之中,不但对于事业没有计划,不能发展,而且那一种不时的失业的恐慌,对于人格的统一,又将是如何的一种毁损!
(四)谴责
无论儿童或成人,都怕受人谴责。这本是一种建设的怕惧,对于人们的社会适应,原属有益。但是神经过敏,时刻地顾虑害怕,以为有人在批评责备,这样对于心理健康,也是有害。而且不仅怕谴责一种如此,凡是建设的怕惧,只要过度之后,也都可以和破坏的怕惧一般地有害。
(五)噪声[16]
大声本是怕惧的原始刺激之一,甚至轻微的噪声,也可使人心神不安,成为破坏人格的一种势力。莱尔德[17](D.A.Laird)报告他关于白鼠的实验[18]。他把白鼠分作两组:一组受噪声的骚扰,另一组却居于比较安静之处。结果后者的食量较大,发育亦较快。莱尔德断认为噪声产生怕惧,而怕惧又使消化迟缓,血压增高,所以两组发生差异。莱氏又说近代城市,各种噪声很多,如电车汽车的声音、机械声、汽笛声等,终日不绝;都市的烦嚣,使我们的神经时时紧张,没有弛缓的时候,影响神经系统很大。所以城市中的居民,照莱氏的意见,每天应多睡一小时,庶几能以较多的休息,补偿日间神经的紧张。布里格斯[19](V.L.Briggs)在第一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的会场中,也曾大声疾呼,反对近代都市生活的噪声。他以为汽车的肇祸,大半都由于路上车辆的噪声过高,使行人发生怕惧,忙于躲避所致。而且在医院中对于被汽车撞伤者的观察,常可发现他们受噪声的震惊,已经很久。[20]又有医生研究噪声对于生物的影响,据说,幼年期的动物,受了噪声的影响,它的发音显然受了阻碍,而且长大起来,神经也容易不坚固。[21]此外还有许多精神病学家,也都深信噪声刺激之结果,可以使人神经不巩固,离婚,甚至于疯狂;而许多不幸的意外事件,也因此产生了。
近几年来,欧、美各国,对于噪声的危害,已经引起大众的注意。1929年,纽约首先成立纽约减噪委员会[22](New York Noise Abatement Commission),用科学方法研究如何能减低噪声。接着伦敦等市也有“非声法律”的颁布,即对于声音过大的机车,非必要的汽车喇叭,以及在医院、学校附近作种种的高声等,都在取缔之列。最近法国巴黎且将在市中设立一个无声区域,希望成为“欧洲的无声之城”。[23]近来外国不但各种机械的制造,务使噪声减至最低,例如新出的打字机、汽车等,噪声都不如以前之甚,而且各工厂中,也都有防音装置,减低工作时噪声的强度。可惜在我国,却还没有人注意到这点呢!
九 消灭怕惧的方法
怕惧对于整个人格的发展,既有障碍,那么我们怎样去消灭它呢?消灭怕惧的方法,虽有不少,但有些都是无效的。现在提出几种如下。
(一)移去刺激
这是最简单的,却不是最有效的。有些人以为要消灭怕惧,只要把怕惧的刺激,移开一个相当的时期,待到自然地忘记之后,就不会再怕了。但是事实上怕惧往往不能忘记的。移开怕惧的刺激,并不能保证以后重又遇到时不再产生怕惧。所以这不是一个治本的方法。华生(Watson)报告琼斯[24]博士(Dr.Jones)的实验,[25]说一个小孩怕田鸡,于是把田鸡移开,在两个月中,不让这小孩有看见或接触田鸡的机会;可是以后他看见了田鸡,怕惧的反应仍和以前一样,丝毫没有减低。
移去刺激不但绝少成效,而且有时是事实所不容做到的,因为有些刺激的出现,是不能受人力的控制。例如有人怕狗,要使他出去的时候不遇见狗,当然是很难的;又如有人怕响雷,要使夏季雷不作声,自然更办不到。因为人类的环境,异常复杂,我们不能完全由自己的意志加以控制,那么,要使所有怕惧的刺激都绝对没有出现的机会,又岂是可能的呢?
(二)刺激屡现
这种方法适与前法相反。有些人以为要消灭怕惧,只需和怕惧的刺激常常接触,习惯之后,自然就会不怕。这在心理学中,叫作消极适应(negative adaptation)。例如著者上动物心理的课程,常拿美国白鼠做实验,女学生初见白鼠的时候,总难免有些害怕,不敢用手去接触,有时她们的手无意中和白鼠碰了一下,便会吓得大喊起来。可是日久之后,因为天天见到白鼠,怕惧的程度也就渐渐减低,终至敢把白鼠放在手中玩弄了。作者还有一个朋友最怕吃辣,但是他的夫人却最喜吃辣,她不但每天制许多辣的菜肴佐饭,而且强迫她的丈夫也吃辣味。没有多久,我的朋友居然也要吃辣味,并且竟“甘之如饴”了。这是消极适应的又一个例子。可是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程度不高的怕惧。若是小孩子怕某种动物,异常剧烈,你强迫他去接触,结果只能增加他怕惧的程度,这是很危险的。正如强迫儿童去做他不愿做的事一样,反而会增加他的厌恶。华生(Watson)也说,用这种方法的结果,有时怕惧的程度,反会增高,成为刺激综合的现象。[26]所以这也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三)重建条件反射
这个方法,华生认为是取消怕惧最妥善的方法。人们的怕惧,既然是因条件反射的作用而学会,我们可以再凭借条件反射的作用而取消它。“解铃还须系铃人”,经过两次的条件反射,所以叫作重建条件反射[27](method of reconditioning)。现在引用华生所举的例子来说明:[28]3岁的孩子比得,很怕兔子,华生要想用重建条件反射的方法来解除他的怕惧,于是当比得吃饭的时候,把兔子关在笼中,放得很远,以后每当比得吃饭,就把兔子提出,并且距离也一天一天地移近,到了最后,比得可以一边用手吃饭,一边用另一只手去玩弄放在膝上的小白兔。他对于兔子的态度,已经变成积极的反应了。他不但不怕兔子,便连和兔子相似的东西——棉花、皮毛、羽毛、白鼠等——见了也都不怕了。总之,重建条件反射的原则,是把已怕的刺激和愉快的经验联在一起,使怕惧受愉快的影响,而渐被克服。所以这是最有效而且毫无危险性的方法。
(四)知识
人们的许多怕惧,是因为缺乏知识而起,所以科学知识的增加,可以除去无数不必要的怕惧。譬如当美国开掘巴拿马运河的时候,有许多工人染了黄热病,当时的医生都不能推知病因,只得束手待毙,因此大家对于这病,无不恐怖异常,似乎再没有任何危险比黄热病更可怕了。可是现在我们知道黄热病的起源,是由于蚊虫的传染,科学的研究,更发明了专治黄热病的特效药,我们因此便无须害怕了。疟疾,在以前,也曾被人误认是一种极严重的病症,现在大家的态度却不同了。著者有一亲戚,他家本有两个小孩,不幸大的中途夭折,因此他们便如惊弓之鸟,以后每逢小孩体温稍高,就陷入极度的惊恐,求医问卜,以为又是不治之症。假如他们稍能具备一些医药常识,能够分辨病的轻重,又何至于如此呢?可是一知半解的知识,有时反可暗示怕惧,却又不可不慎。初读变态心理的学生,每听到教师讲过一种心理疾病的症状之后,就好像自己也有这种疾病一样。其实教师没讲过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有这种病,当然不会怕惧,讲过之后,反而怀疑起来了。理查兹[29](E.L.Richards)曾举过一个实例:[30]某校一个儿童,一天忽然昏去,四肢冰冷,心跳加速,但不久即愈。几天后又第二次昏倒,这次的时间却延长到一天。他的手掩在心上,嘴里喊着:“要死了!”医生检查他的心脏,丝毫没有病变。仔细调查的结果,才发现在他病的前一天,教师在上卫生课时,曾通知过他们吃水果应当小心,否则把果核咽下去是很危险的。他因此想起自己曾经咽下几粒苹果核,万一它们竟滑入气管,跟着循环的血液,流到心房,必可置他于死地。这种绝端的恐惧,才是他真正的病源。后来经过医生对他详细解释,病竟不再发了。这两个例子,从表面上看来,好像都是说明知识可以产生怕惧。其实这些都不能算是完全的知识。真正充足的知识,确是和怕惧不两立的。摩根[31](J.J.B.Morgan)说:“愚笨和不安定产生怕惧,知识和保障却拒绝怕惧。”[32]伯纳姆也说:“知识完全的时候,所以怕惧,将统统消灭。”[33]
(五)调节的活动
防止怕惧的另一方法是有目的底动作。我们只要使注意集中在工作上,或专注于某种有价值的事体,怕惧就永不能获得出现的机会。战争的时候,在前线的军士,与常人所臆测的相反,他们常是不怕的。他们说,他们没有时间去怕惧,这是一句透彻深刻的话!美国波特[34]上将(General Porter)根据他平日的观察,认为在后方保管材料的军士,不需要什么动作的,才是最困苦的工作。他又报告有一位最勇敢的军士,有了保管材料的经验以后,向人说,他情愿上前线作战,假如以后他再被派来做这种工作,无疑地,他会被吓得逃走的。[35]初次演讲的人,一走上讲台,看见台下许多人眼望着他,自己成为大众注意的焦点,一种恐惧的情绪,便不可遏抑地升起来了;但是他若能把注意集中在他要讲的说话和动作上,不顾台下的人,怕惧自然就会消灭。救火队员当火烧的时候,常奋不顾身地救人灭火,而怕惧从不会闯入他们的思想,这些都是调节的活动足以取消怕惧的明证。
(六)直接的动作
直接动作的意义,就是做你所怕做的事,“Do the thing that you are afraid to do”。你怕这样东西,偏向着它凝视,如此的结果,常会改变你本来底态度的。这和以前“刺激屡现”的方法,表面有些相似,其实却并不相同。“刺激屡现”是被动的,就是强迫人去接触他所怕惧的东西;而“直接动作”却是主动的,面向怕惧的刺激,完全出于自己的志愿,并不受旁人的勉强。所以这两个方法,虽可作为一件事的两面看,但因为主动和被动——自愿和强迫——的不同,结果也就迥异了。直接动作的结果,常是有效而没有危险的;反之,刺激屡现的结果,却常会发生很大的流弊。所以你如怕在人前讲话,偏要时常练习在人前演讲;怕一个人,偏偏常和他接近;怕做这件事,偏要干一下;怕睡不着,偏偏故意醒着不睡:这样,常是最好的方法。著者故乡有一种风俗,凡是死人睡过的床,当尸体移开后的第一晚,死者的家属,便必须睡上去,因为这样才可以减少怕惧,否则以后便不敢再睡在这床上了。这个方法,就是直接动作的一个好例证。当飞行生练习飞行的时候,如偶然失事坠地,没有受伤,训练的教官必立刻就再给他飞行的机会,让他继续练习。若是就此停止,必致愈想愈怕,终至不敢再飞行了。儿童在游戏时,不留神跌了一跤,或是受到一些微伤,如擦破了皮等,教师决不可露出十分可怜他的态度,他应该以“不痛的!”“勇敢些!”“再来!”这一类的话来鼓励儿童,增加他的勇气,使他重又兴高采烈地加入正在继续游戏的一群。这些,都是深合直接动作底原则的。只是有一点我们必得注意的,儿童的直接动作常须经过有力的暗示,才能实现。因为儿童不如成人一般,会对自己的行为做若何评价,或是对行为的结果,有若何预估。倘若有一件事已被他认为可怕,他决不会想一想这种怕惧是否正当,而后设法消灭。所以在那时候,我们应该给以适当的帮助,如前例一般,使他们不以此为怕惧,或者对于征服怕惧,产生强烈的自信,这样他们才会勇敢地去承受一切。当然,这是不能与被动的“刺激屡现”相提并论的。
十 消灭怕惧的基本要则
我们要取消怕惧,第一先要承认自己的怕惧。可是有些人有了无谓的怕惧,因为原因太幼稚,说出来不体面,所以讳莫如深,根本加以否认。明明怕做这件事,他却告诉人并非是怕做,不过他不愿做而已。某君怕鬼,夜里不敢一人出门在街上走。但在现在这样科学昌明的时代,再要怕鬼,很有点说不过去。因此他夜里不出门的理由,便不是怕鬼,而是怕强盗了。这种自欺欺人的态度存在一天,怕惧便一天休想消灭。我们应该直面怕惧,征服怕惧,不可以掩饰怕惧,逃避怕惧。
十一 教师对于儿童怕惧的责任
小学教育的目的,原在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教师的任务,也是教人——培养完整的人格——比教书更为紧要。所以学校应该是消灭儿童怕惧的场所,是一个儿童的乐园。可是事实上,现在的一般学校,往往反是儿童怕惧的养成所。教师常拿不及格、留级、警告、退学等等来恐吓学生。更有些教师,因为要表示“师道尊严”起见,一天到晚执着教鞭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使儿童见了毛骨悚然,畏之如虎;教室就像是一个坟墓,再找不出一些活跃的生气。我常见有许多活泼的小孩子,一进了学校,便显得面黄肌瘦,心事重重,再不见绮丽的微笑浮在他们唇边,儿童应有的快乐的精神,全被恐怖的浓雾蒙蔽了。在这种学校中,儿童没有欢乐,只有恐惧。教师好似审判官,学生是待决的囚徒,如何能不凛然危惧呢?我们希望贤明的教师们,能够深深地认识怕惧对于儿童人格发展的阻碍,纵不能取消儿童已有的怕惧,至少也不应再增加些新怕惧。凡是恐吓和讥笑,应该和戒尺一同被摒除于新式学校之外。伯纳姆说:“发现及去除儿童的怕惧,是关心儿童心理健康的教师底先务之一。”[36]
十二 结论
过度的建设的怕惧和破坏的怕惧,都是破坏人格的一种强势力;换一句话说,也即是发展完整人格底一重巨大的障碍。所以我们绝不能对此忽视,致造成许多不幸的结果。人类的原始怕惧极少,无数的怕惧都是在儿童时期或由条件反射,或由类化,或由模仿而学会。据伯纳姆的分析,成人所惧怕的各种事物,均可按其性质归入“不明白”“疾病”“损失的危险”“谴责”“噪声”五类。人类怕惧的数量既是如此地惊人,而怕惧的结果又是使人惶悚,则消灭怕惧必然地成为心理卫生当前急务之一;关于这一种工作,父母和教师负有相等重要的责任。消灭怕惧的方法应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应是自动的不是被动的,这就是“重建条件反射”“知识”“调节的活动”“直接的动作”所以优于“移去刺激”与“刺激屡现”的理由了。
参考书:
1.《怎样做父母》第九章,章衣萍、秦仲实译,商务印书馆。
2.Burnham,W.H.:The Normal Mind.Chap.14.Appleton-Century.1931.
3.Burnham,W.H.:The Wholesome Personality. Chap.9.Appleton-Century.1932.
4.Howard,F.E.And Patry,F.L.:Mental Health. Chap.6.Harper.1935.
5.Morgan,J.J.B.:Keeping a Sound Mind.Chap.3.MacMillan.1934.
6.Watson,J.B.:Behaviorism.Chap.7.and 8.Norton.1930.
7.Williams,T.A.:The Treatment of Emotion.
[1]See D.A.Thom:Everyday Problems of the Everyday Child,p.150.
[2]原文为“勃兰顿”,今译“布兰顿”。——编者注
[3]See S.Blanton and M.R.Blanton:Child Guidance,p.148.
[4]See W.McDougall:An Introduction to Social Psychology,pp.126-128.
[5]见陆志韦《心理学》,商务印书馆,第10页。
[6]见《华生氏行为主义》,陈德荣译,商务印书馆,第266页。
[7]原文为“交替反应”,今译“条件反射”。——编者注
[8]原文为“类化”,在此处今译“泛化”。——编者注
[9]见陈鹤琴《家庭教育》,商务印书馆,第96页。
[10]See D.A.Thom:Everyday Problems of the Everyday Child,p.157.
[11]原文为“弗来秋”,今译“弗莱彻”。——编者注
[12]See J.M.Fletcher:“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Stuttering”,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ology vol.25,pp.200-252.
[13]See W.H.Burnham:The Wholesome Personality,pp.298-305.
[14]原文为“福区脱尔彭”,今译“福伊希特斯莱本”。——编者注
[15]See E.Feuchtersleben:Zur Diatetik der Seele.
[16]原文为“声浪”,今作“噪声”。——编者注
[17]原文为“来尔特”,今译“莱尔德”。——编者注
[18]See D.A.Laird:“Noise”,Scientific American vol.139,pp.508-510.
[19]原文为“勃列格”,今译“布里格斯”。——编者注
[20]See W.H.Burnham:The Wholesome Personality,pp.302-303.
[21]见肖《都市的骚音》,《申报月刊》第4卷4期,第88~89页。
[22]原文为“声浪防止委员会”,今译“纽约减噪委员会”。——编者注
[23]见浩《非声运动》,《申报月刊》4卷1期,第164~165页。
[24]原文为“钟士”,今译“琼斯”。——编者注
[25]见《华生氏行为主义》,陈德容译,商务印书馆,第293页。
[26]见《华生氏行为主义》,陈德容译,商务印书馆,第296页。
[27]原文为“二次交替”,今译“重建条件反射”。——编者注
[28]见《华生氏行为主义》,陈德容译,第300~304页。
[29]原文为“李嘉特”,今译“理查兹”。——编者注
[30]See E.L.Richards:“Hypochondriacal Trends in Children”,Mental Hygiene,7,p.55.
[31]原文为“毛根”,今译“摩根”。——编者注
[32]See J.J.B.Morgan:Keeping a Sound Mind,p.69.
[33]See W.H.Burnham:The Normal Mind,p.433.
[34]原文为“包特”,今译“波特”。——编者注
[35]See W.H.Burnham:The Wholesome Personality,p.321.
[36]See W.H.Burnham:The Normal Mind,p.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