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丰碑:海外华侨与抗日战争
- 潮龙起主编
- 11051字
- 2025-04-12 19:43:54
第二节 国民政府的侨务工作
早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华侨就开始声援、支持祖国抗战。全面抗战爆发后,海外华侨更是掀起第二次爱国高潮,从人力、财力、物力各方面支援祖国抗战。为争取华侨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持续抗战,当时国民政府制定和颁布了相应的政策、法令和法规,加强各方面的侨务工作,促进华侨抗战救国运动的深入发展。而衡量侨务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看是否赢得了侨心,二是看这些政策实施的客观效果如何。纵观整个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侨务工作较为积极,成绩也最为显著,既凝聚了侨心,又支援了抗战,在抗日战争史乃至民国侨务史上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一、健全侨务机构
国民政府侨务机构始于孙中山晚年。1924年,孙中山在大元帅府设置了侨务局,并派熟悉侨情的人员专办侨务,此举开创了国民政府侨务工作的先河,但后因孙中山的逝世而停废。1925年7月,国民政府成立,撤销过去的侨务局,设立新的侨务机关,但是“向来国人对在外华侨不很注意,即对回国之华侨,亦不甚注意”22。后几经更替,至 1931年12月7日国民政府公布《侨务委员会组织法》后,侨务工作才开始步入正轨。该法规定,侨务委员会隶属国民政府行政院,陈树人(辛亥革命元老、归侨)任委员长,下设 3 处6 科。23
“七七”事变后,侨务委员会得到进一步健全,职能也更加明确,设有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2人、委员51人、常委13人,内分4 处3 室12 科,主要有秘书处、侨务管理处和侨民教育处。此外,侨务委员会还设有南洋研究所,回国升学华侨学生接待所,现代华侨出版社与华侨青年出版社,回国侨民事业辅导委员会及其所属归侨村、接待所与指导员等,以处理战时的侨务。
除侨务委员会机构本身得到加强外,国民党于 1938年恢复了一度中断的中央海外部,制定《战时海外工作纲领》并颁发给海外各地党部,以加强海外党务工作。据陈树人在一次报告中透露,截至 1940年春,海外党部有 73个单位,其中党支部11个,直属支部60个,直属分部2个,党员总人数106 200人。他认为:“侨胞对党的关系,极为密切,就海外党员人数来说,虽赶不上国内党员数量的巨大,但就人口与党员人数的比率上说,较国内为高,有些地区,党员人数且占侨胞人数的百分之七八至百分之十”,“这实在是十年来所未有的记录”。24另据战时国民党侨务官员李朴生记载,抗战时期海外有 1 300多个海外分支党部,“创造了十年来的新纪录”25。由此可见,战时国民党政府的侨务机构分为两大系统,即国民政府的行政系统和中央党务系统,侨务工作双管齐下,较以前得到加强。
此外,为促使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中央一级行政机构还共同组设一些协调性的部际机构办理侨务。1933年,陈树人、周启刚等五位委员提议,国民党中执委常委会决定,由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会同财政部与侨务委员会在上海合组华侨爱国义捐总收款处,办理华侨的相关捐款事项。261933年9月,侨务委员会与内政、外交、财政、实业、交通、铁道七部在南京组设救济失业华侨委员会,办理救济失业华侨事宜。27
20世纪 30年代中期至全面战争爆发,侨务委员会为实施移植保育及办理出入国登记之便利,相继在上海、广州、海口、厦门、汕头、天津、江门等处设立侨务局,又在广东、福建、云南、上海等地设立侨务处。28这样,侨务委员会就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机构。
总之,抗战时期是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侨务机构最健全、队伍最庞大的时期,对侨务工作实行双重或多重领导,这为做好战时侨务工作尤其是争取华侨支援祖国抗战提供了组织保障。下图可更为直观地反映抗战时期侨务管理体系和工作关系,以此透视出战时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和国民党中央海外部这两大系统,以及驻外领事馆、海外党部与华侨社会多重交叉渗透的关系。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党务行政机构与侨务部门管理关系示意图
资料来源:任贵祥:《海外华侨与祖国抗日战争》,北京:团结出版社,2015年,第60页。图中实线表示监督关系,虚线表示直属支配关系。
二、对华侨救国的组织与宣传
全面抗战后,鉴于国民经济的拮据,以及海外侨胞所蕴藏的丰富人力、物力与财力资源,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对侨务工作都非常重视。为动员海外侨胞支援中国抗战,1937年8月31日,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发出函电《为全国抗战告侨胞书》,希望华侨输财出力,从物质上和精神上支援祖国,以为长期抗战之准备。为调动华侨全面参与抗战,国民政府制定了很多法规和条例,如《非常时期海外华侨专门技术人才调查表》《非常时期海外各地救国团体暂时办法》《救国公债条例》等,通过侨务委员会、外交部及其驻外使馆、国民党海外部等组织机构及《华侨周报》《侨务月刊》《华侨先锋》《华侨半月刊》《华侨青年》等刊物,对华侨进行大量的抗日宣传和组织工作,号召侨胞出钱出力,支援抗战。这些法规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以及有关的组织与宣传工作,对于调动华侨支援祖国抗战意义重大。
侨务委员会先后成立了现代华侨出版社、华侨通讯社,发行《华侨动员》《侨务特刊》《华侨先锋》等刊物,设《华侨动态》《华侨抗声》《侨史漫谈》《专题报道》《国际要闻》等栏目,随时报道祖国的抗战消息、华侨募捐成绩及感人事迹等侨胞支援祖国抗战的消息,这对华侨爱国热情的鼓动,海外侨胞与祖国联系的沟通,各地侨社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增进,发挥了很好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不仅如此,侨务委员会还经常翻印或转发各项抗日宣传品,分寄海外各地。
广东、福建等侨务大省,也在战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华侨权益,加强华侨与祖国和家乡的联系,充分调动华侨支援祖国抗战的积极性。如广东省在护侨组织上,1939年设立粤侨通讯处,同年又设东江护侨事务所及南路护侨事务所。在护侨工作上,广东省政府着力解决侨胞出入困难,坚决取缔苛索侨胞事件,积极办理侨胞委托事项,大力宣讲国内抗战形势,广泛调查海内外侨胞状况。在针对华侨的抗战宣传方面,主要是搜集国家和广东主要领导的重要言论,出版刊物,并寄发至海外侨团; 将国内、省内各种消息,每周编辑《粤侨通讯》一期,发电至海外报纸发表,计美洲 18 处、南洋 20 处。截至1941年11月,该刊已发出 30 期。29
“八一三”事变后,侨务委员会又陆续发布《为全面抗战告侨胞书》及非常时期通告,“鼓励侨胞,输财出力,贡献政府,以为长期抗战之准备”30,号召侨胞支援祖国抗战。为促进海外华侨抗日运动的发展,国民政府及国民党中央先后派要员赴海外指导侨胞捐款献物、认购救国公债、开展抵制日货行动等,“对华侨宣传日本之侵略中国”及中国“自卫抗战之意义及抗战之真实消息”。31通令海外各地领馆重视华侨报社在宣传中的作用,指导其宣传中国抗战将士之英勇,揭露敌人侵略之残暴。
值得一提的是,侨务委员会和国民党海外部在针对不同的工作对象时,对人选问题都非常慎重。如在动员海外侨社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海外洪门,并通过其团结海外侨胞支援中国抗战时,国民政府就选派“洪门老叔父”赵昱为海外劝募公债委员、华侨宣慰大使,赴南洋、欧洲和美洲劝募公债。辛亥革命时期,赵昱受孙中山指令,在美国加入致公堂,以便动员美国致公堂支持革命。由于赵昱对美国堂会比较了解,因此,其在美巡埠期间,主动拜访各地华侨堂会,希望堂会捐弃前嫌,以民族大义为重,支持政府抗战。1938年春夏间,赵昱等人先后来到纽约、克利夫兰、旧金山等地,向华侨堂会讲述日本侵华之残暴、国民政府长期抵抗之决心及前线作战将士之忠勇,盼洪门实行忠诚救国、义气团结、武侠除奸之信条,多购公债,厉行抗日救国工作,增厚抗战实力,期收最后胜利。32
国民党海外部还对抗日宣传中成绩突出的海外报刊,“皆予多方鼓励,或给以现金津贴,以助其发展”33。1940年1月,海外部特别提出对缅甸仰光的《中国新报》给予特殊津贴 5000元,以奖励其在抗日宣传中的贡献。1941年夏,侨务委员会组织华侨通讯社,每周两次将国内抗战情况以时论、通讯的形式发往海外,供当地侨报登载; 同时,又将各地侨情提供给陪都重庆及各地报社,及时报道华侨动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还十分重视对海外侨胞广播。自 1932年11月起,每星期日晚 8 时至 8 时 30 分,借中央广播电台向海外广播节目。整个抗战时期,这一节目始终坚持下来,从未间断,成为对侨宣传的得力工具。
侨务委员会、外交部与海外部还会同决议,将国内国民节约运动扩展到华侨中间,将节约运动的宣传大纲寄发至各侨团,向华侨宣传建国储蓄节约运动,号召海外华侨节约救国,输财助战。
国民政府不仅对华侨进行抗日的宣传教育工作,而且大力开展同日伪争取华侨的斗争。针对日寇对华侨进行诸如担保其家乡亲人的安全,给予通讯汇兑的便利及保障其所从事的工商业等宣传,侨务委员会在 1938年12月致驻外各大使馆的通电中说:“希驻外各使领馆、各商会侨团,对当地侨胞解释劝勉,俾得统一意志,共肩抗战建国大业。”341939年8月16日,为防范敌伪准备在海外设置侨务机构,国民政府外交部在致侨务委员会的信中,要求他们密切注意敌伪的活动,向侨胞揭露敌伪的阴谋活动,敦促侨胞注意防范。
综上所述,国民政府各部门对华侨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加强了祖国与广大爱国华侨之间的联系,而且使侨胞更真实地了解敌人侵略的残酷与抗日将士斗争的英勇,激励他们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
三、发动华侨捐赠、购买公债
抗战全面爆发后,国内经济一蹶不振,资金匮乏,物资短缺。战争归根结底需要强大的经济支撑,否则抗战将难以为继。中国除自身的实力基础外,争取外援必不可少。鉴于此,向海外华侨筹集抗战资金成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侨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国民政府募集资金主要依靠华侨捐款献金。抗战爆发时,蒋介石便致电海外各华侨救国团体:“海外月捐,增加长期抗战力量,所关至巨,各地侨团务必努力促进,藉(借)收实效。”35侨务委员会也多次发出通电,要求华侨输财捐款,认销公债,以补充抗战财源,并制定了奖励捐款及募捐办法,强调凡“未举行常月捐的地方,务于适合当地环境下,从速会同当地侨团,参照马来亚、菲律宾常月捐先例,妥订经常劝募办法,及早施行,并将进行情形,随时具报。其已举办常月捐的地方,仍仰继续努力”36。为了让华侨更多地捐款献金,侨务委员会还“通令各地侨团,随时鼓励”,并派侨务委员“分赴海外各地,就地指导侨胞”,37进行宣传劝募。1937年冬,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亲赴菲律宾募捐。
1939年11月,国民政府文官处在“为鼓励旅美华侨踊跃捐输以慰侨情”致行政院的公函中说:“查海外侨胞对于抗战捐献,确尽踊跃输将之热忱,除财部印行海外侨胞救济及慈善捐款征信录外,对于旅美侨胞之大量长期捐输政府,似应予以鼓励,俾资慰藉。”38国民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侨胞捐献的资金,还在重庆设立了专门分管华侨义捐的办事机构,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
国民政府还向海内外发行救国公债、国防公债、金公债和节约储蓄券。抗战爆发时,国民政府就成立了战时公债劝募委员会,概由行政院聘定,蒋介石、孔祥熙任正副主任委员,黄炎培任秘书长,常务委员 24人。著名侨领和侨界知名人士陈嘉庚、庄西言、陈守明、胡文虎、李国钦等被聘为常务委员。1937年8—9月,国民政府先后颁布《救国公债条例》《救国公债募集办法》《修正救国公债募集办法》和《购募救国公债奖励条例》。1937年下半年至1938年春,国民党中央委员、海外部部员萧吉珊赴南洋募集救国公债,在新加坡、马来亚、泰国、越南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推销救国公债1 500多万元。此外,国民党中央委员陈庆云、侨委会官员戴怀生被派往美洲开展航空救国募捐并慰问当地华侨。他们走遍美国、加拿大及中美洲 17个国家,历时 4个多月,共募捐 630 多万美元,成效显著。39
四、鼓励华侨投资、疏通侨汇
吸引侨资一直以来就是国民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早在 20世纪20年代末至 30年代初,世界爆发大规模的经济危机时,国民政府即先后颁布《特种工业奖励法》《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及《华侨投资国内矿业奖励条例》等政策法规,对华侨在国内兴办实业和各种公益事业给予特别奖励和保护; 政府各部门并对侨民回国投资、回国考察、实业指导等给予种种便利。
到了战时,为了开发和利用大后方的资源以支持长期抗战,国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侨商回国投资的政策和条例。抗战爆发后不久,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就调查公布了祖国资源蕴藏情况,供侨商回国投资参考。中国银行组织西南视察团,研究投资对象,在西南各省重点地区设立分行办事处,把侨资引向西南。1938年4月,国民党临时全国大会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决议案》,在“经济”条款中强调:“奖励海内外人民投资,扩大战时生产。”401938年10月,国民政府颁布《关于非常时期华侨投资国内经济事业奖励办法》,要求经济部商同侨务委员会“劝导海外华侨投资”,同时提出华侨回国投资的具体奖助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对于凡经指定之农矿工商及国防经济事业,华侨资金占资本总额 60% 以上者,予以下列奖助:①经营及技术上指导与协助; ②捐税减免; ③运输之便利及运费之减低; ④公有土地之使用; ⑤资本及债票之保息; ⑥补助金之给予; ⑦安全之保障; ⑧荣誉纪念品之颁给。在特殊困难时期,此类事业可“呈请经济部救济”,战事结束后,“华侨依本办法既得之权利继续有效”。41对华侨国内投资的负责机构、投资范围、奖助方法、战后待遇等做了具体规定,是抗战期间第一项较为全面的鼓励华侨投资的法规。
1939年9月,欧战爆发,日本南进趋势日渐明显,国民政府加紧吸引侨资。同年11月,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订定优待保障侨胞投资条例》《协助侨胞投资之具体方案》以及《奖励海外华侨回国投资案》,对华侨投资于垦殖、工业、金融等方面的奖助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1940年7月,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又通过了《鼓励海外华侨回国投资案》,进一步筹划华侨投资的具体事项,对奖励办法作了补充,即由侨务委员会、经济部、财政部共同组成华侨回国投资指导机关,办理华侨关于投资之询问、视察、技术人才之介绍等事宜; 征求华侨意见,对《非常时期华侨投资国内经济事业奖励办法》进行适当增删; 令海外党部、领馆、侨民团体等,劝导侨民踊跃投资。1941年5月 14日,农林部和侨务委员会为奖励华侨回国投资经营森林事业,联合颁布《奖励华侨投资营林办法》10 条,其经营范围有造林场、伐木场、制材场、林产制造厂、林业合作社等项目。42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财政部还特别规定:凡华侨依照中央银行挂牌价格汇回国内之款项作为投资实业之用,“二战”后准其照牌价汇出,43解决了华侨的后顾之忧。1942年8月,蒋介石本人还亲自致电侨务委员会,要求大力吸收南洋侨资,“应由政府组织资力雄厚之有限公司,吸收侨资,致力建国工作”44。此后,一些政策法规也多次提到要引进侨资,发展生产。
除以上鼓励或奖助侨胞投资国内的政策法规外,为具体筹划侨民回国投资事项,1940年2月,侨务委员会制定了《指导归侨垦殖滇南暂行办法》14 条,对华侨申请投资垦殖办法、技术指导及地域划分、治安、道路交通、卫生设施及调查勘测等事项作了详尽规定,指导并规范华侨回国投资垦殖业的活动。侨务委员会于 1941年3月设立了回国侨民事业辅导委员会,负责扶助和指导回国侨民事业的发展事宜。又在其支持指导下,设立了华侨投资委员会。在广东、云南等省设立指导华侨投资的垦殖委员会和救济归侨的赈济委员会,并成立西南经济建设委员会,取得显著的效果。如:广东省华侨赈济会成立后,积极发动海外侨商回乡投资垦殖业,至 1941年夏,吸引侨资 600 多万元,大多为美国侨商的投资; 并采取帮助投资者建立公司、代招工人等措施,鼓励华侨投资粤北。45此外,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出资与回国投资的侨商合资创办工矿业产业,某些国民党要员或实业爱国人士也拿出一部分资金到华侨企业中参股,这些措施都极大地促进了华侨回国投资的热忱。
同华侨捐款、购买公债、回国投资一样,侨汇在战时也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侨汇是国外华侨汇寄给国内家眷的日常费用。抗战爆发后不久,东南、华南相继沦陷,很多转汇银行、批信局或邮电局被迫撤走或停业,致使侨汇中断或积压。“二战”爆发后,侨汇更是断绝,侨眷生活难以为继。为此,国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了统制侨汇的法令,并授权财政部主管办理侨汇,以疏通侨汇。财政部责成专办国际汇兑的中国银行及福建、广东省银行、邮政汇业局尽力疏通侨汇。中国银行也在海外侨胞聚集区或主要商埠设立分支行或委托代理处,组成接收侨汇的金融网。在日军侵占南洋后,中国银行或其代办处纷纷撤退转移,但仍尽力办理侨汇,并新增设一些转汇点。抗战后期,为解决侨眷侨汇断绝之急,一些银行也拨出款项,作为兑付侨汇或垫付侨汇所用。
五、发展华侨教育
华侨教育是侨务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华侨教育机构始建于 1930年。迨侨务委员会成立后,遂设置侨民教育处,专管侨民教育,并拟定《侨民教育实施纲要》,会同教育部、外交部呈请行政院批准、通过,使侨民教育趋于常轨。46
侨务委员会在战时设置了很多临时性的机构,如侨民教育设计委员会、回国升学华侨学生接待所等,并恢复侨校教科书编辑委员会和侨民教育师资训练班(所),对涉及侨教的师资培训、教科书、教学法和补充读物的编辑等方面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落实,以确保侨民教育的顺利进行。为把侨教纳入战时轨道,侨务委员会还通令海外侨校组织战时教育研究会,以改进华侨教育; 同时,督促、指导海外侨校、侨团筹办华侨职业补习班及民众学校,以提高侨众的文化水准和民族意识。此外,侨务委员会还加强了对海外侨校的调查与管理,鼓励侨校呈请立案,接受国民政府的监督与指导,并会同教育部订立《侨民教育奖状规程》,以鼓励华侨办学。
1940年7月初,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为适应战时所需,通过了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等所提的“推进侨民教育方案”。该案对于发展华侨教育的计划和方针规定甚详,其要点如下:①普通教育方面:改进学校行政; 增加学校及学生数量; 充实学校设备; 调整课程; 提供教材等。②师范教育方面:培植新师资,在国内设立国立华侨师范学校和侨民教育师资培训班各一,并分期在英属马来亚、荷属东印度、菲律宾、越南、缅甸等地设立师范学校; 办理侨民教育函授学校及侨校教师讲习会,使侨校教师有机会进修。③职业教育方面:在海外适当地点建立侨民职业学校,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指导侨校改进各种企业经营,以提高华侨在侨居地的经济地位; 五年内陆续设立侨民职业补习班1 500个; 奖助就读外国人所办职业学校及技术专科学校的华侨学生。④社会教育方面:推行电化教育; 设立阅书报社; 举办巡回展览; 增设民众学校。47可见,这是一个较为全面的教育方案。遗憾的是,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及南洋沦陷,大部分计划无法得到落实。
抗战时期,侨务委员会也对侨校办学经费、教师资格培训等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1939年7月,侨务委员会会同教育部聘请的侨民专家,成立侨民教育设计委员会,从事侨民教育的研究设计工作,并在各地筹组支会和分会,至 1941年已成立海外分会 27个,正在筹备的有 14个。在 1939年以前,国内外 3000 余所侨民学校中,向侨务委员会立案者 430 余所,后增加到 614所。1940年前,侨民教育经费仅有 20 余万元。1941年度,经侨务委员会会同教育部呈请政府增拨,增至 120万元,1941年度增至 170 余万元,1943年增至 261万元。1940年创办侨民教育函授学校,训练海外侨校教师,共招学员1 250人,分别来自亚、美、非、大洋四大洲。48
侨务委员会为便利侨居地侨童就学,自 1940年度起,分别资助澳大利亚、缅甸、马来亚、印度等国家或地区华侨设立侨民小学各一所。为收容因战事回国就读的侨生,侨务委员会于 1940年会同教育部在云南创办国立第一华侨小学,招收侨生 300 余人,后因缅甸失守,学校迁往贵州清镇。1941年又在四川江津创办国立第二华侨中学,招收侨生 500 余人,并在福建长汀创办国立第一侨民师范学校; 1942年在广东乐昌设立国立第三华侨中学,招生 700 多人,又在广东坪石创办国立第二侨民师范院校。1942年又拨款在国立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广西大学及广东省立文理学院分别增设侨生先修班。49从1942年到1944年底,经政府部门介绍就读的侨生就有1.2万多名。50
侨务委员会还开展了海外文化宣传工作,筹办侨民书报编印社,设立书报供应社,组织各地文化站,筹设南洋博物馆,设置华侨文教事业研究机构,设立华侨文化事业奖金等,以满足华侨的文化需要,促进海外华侨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六、救侨护侨、安置难侨
早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的1931年12月,国民政府鉴于日本华侨生活艰难,遂派出船只“新铭号”接送华侨归国,“新铭号”陆续从日本横滨接送858 名华侨,又从神户接送了 326人归国。51
抗战爆发后不久,国民党中央就认识到保护华侨的重要性。1939年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关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中提到“关于侨务最重要者,为谋保障侨胞之安全及发挥侨胞之物力人力,以用于抗战之事业”; 五届七中全会“对于党务报告之决议”中提到“南洋方面之党务,尤须乘此时会,协力于保侨、护侨、教侨之工作”。52
战时日本政府将在日华侨视为敌国分子,加强了对他们的监视活动,要求华侨间互相监视,及时告发叛乱分子。部分华侨如果稍微不慎,在言行上被怀疑,就会被拘捕或遣送回国。1937年12月12日,日本各地的国民党员受到拘捕,全国有 326 名国民党员被举报,其中又有 37人由于被冠以间谍活动及造谣等嫌疑的罪名被送检,其中有 10人被判决有罪,111人由于有反日嫌疑被遣返回国,174人被释放(其中死亡 1人)。53鉴于战时日本华侨生存所面临的困境,国民政府发起“华侨总撤退行动”,绝大部分在日留学生及部分侨民在中国驻日使馆的协助下,回到了祖国。
1939年,泰国政府因受日本帝国主义的恐吓与挑拨,采取激烈的排华措施。国民政府先后制定《泰属保侨办法纲要》与《泰属保侨实施办法》,以维护泰国华侨利益与安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南洋各地相继沦陷,大批难侨返回祖国,仅柳州一地在短期内就有三四万人回国,救侨护侨工作迫在眉睫。国民政府的侨务工作重心也由全力争取华侨支援祖国抗战转向尽力救助归国难侨。
1941年1月3日,国民政府颁布《紧急时期护侨指导纲要》。其中第三条规定,由行政院和侨务委员会、海外部、财政部、经济部、农林部、教育部、外交部、赈济委员会、交通部、社会部等机构会同筹设“回国侨民事业辅导委员会”(简称“回委会”),隶属侨务委员会,由侨务委员会主任陈树人兼任主任委员。除负责回国侨民调查登记、所需交通工具之供应、工作介绍,以及兴办实业与从事垦殖之辅导等事项以外,“回委会”还特别重视对回国侨民的救济事项。54同年3月底,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在《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一案中,督促进行保侨工作,提出“对侨胞之安全与产业之发展,尽力予以维护”55。这次会议还决定要趁中国同荷印当局关系密切、邦交改善的大好时机,“从速与荷印当局提出交涉,务达提高我华侨法律地位之目的,或根据平等互惠之原则修订中荷条约,以坚荷印华侨内向之心”56。1942年1月3日,行政院命令福建、广东等省“迅速妥筹救济归侨侨眷”:“敌伐南侵,弥天烽火,念我侨民同遭祸变,向者输金纳栗,济邦国之艰危,今兹别子离妻,痛家室之破毁。兴言及此,怆侧良深。着由行政院分饬主管部会及有关各省政府迅速妥筹救济。”57接着,中央赈济委员会委员许世英赴粤、闽、桂、滇视察侨情,海外部部长刘维炽、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等也纷纷奉命奔赴救侨前线,处理救侨工作。
为了救济归侨、难侨,1942年1月2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第547 次会议制定了《国外战区侨胞紧急救济办法大纲》,规定:驻海外各地中国领事馆和有关机构协商组建“侨胞救济委员会”,在各地募集资金。行政院还分饬西南各省政府分别组织“紧急救济委员会”,在广东、广西等地设立侨民回国临时招待所及归侨村,安排归侨生活。2月3日,行政院第549 次会议通过《战时侨民家属赡贷办法案》。重庆赈济委员会为此拿出 1000万元救助费,具体分配为:国外赈济费 300万元,国内赈济费 500万元,教育补助费 200万元。58就当时而言,这不失为一项积极的举措。
在国民政府的指导下,侨乡相继成立了救侨护侨的组织机构。回国侨民事业辅导委员会成立后,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等省先后成立“紧急救侨委员会”,由省政府主席亲自担任主任委员,如广东紧急救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广东省主席李汉魂担任,福建紧急救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福建省主席刘建绪担任,云南紧急救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云南省主席龙云担任,以便积极开展救侨、护侨工作。在侨胞归国的必经之路,如云南畹町、广西龙州、福建漳州、广东遂溪等地,设立了回国侨民临时接待所。各地区救侨会下设办事处,具体办理救侨事宜。在各办事处下,还设立护送站、招待所等,同时还派出救护队、医疗队,协助救侨工作。据统计,1942年9月,广东救侨会救济 994 894人;截至 1942年8月,广西救侨会救济106 308人; 贵州救侨会在2月至4月间救济 483人; 福建救济会救济 314人,云南救济会在 5月至 8月间救济 22 185人。59重点侨乡广东仅在 1942年上半年就救济归侨 66万人,支出救济金406.9万元60。国民政府采取了种种政策、措施,以解决归侨面临的各种问题,使广大归侨得到了比较妥善的安置。针对各地救侨护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944年5月,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又通过了《请政府切实救济归侨、侨眷、侨校侨生案》,要求政府采取更积极更妥善的政策,“切实救济,使贫苦侨民侨眷,得以稍延残喘,侨生侨童,不再有流落失学之苦”61。
国民政府还进一步采取较为具体的措施,使救侨护侨工作更有成效。1942年8月底,难侨救济工作接近尾声,国民政府又将侨务工作重点转向归侨、难侨的安置问题。根据中央的指示,各省在 1942年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归侨的登记与工作介绍事宜。1942年1月,广东省颁布了《粤侨技术人员调查登记任用办法》,分别对有一定技术的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难侨进行安置。为妥善安置归侨、难侨,有关部门还筹设小型工厂,主要有制纸、文具、竹木、纺纱、织染、砖瓦、火柴、牙刷、制糖及酿造等 20 余个,用以收容、安置难侨。同时省救侨会与侨资垦殖会洽商,在龙坪垦区划出地段 3000 亩,马坝垦区划出1 500亩,作为归侨垦场,安置归侨 1 500人从事垦殖业。62
回国侨民事业辅导委员会于 1942年开始,在云南打洛和广西龙州两地筹设两个归侨村,以收容滞留在滇、桂等地的归国难侨。后因治安与战事关系,不久分别被裁撤,结果致使大量侨胞汇集重庆。1942年8月,行政院划拨一定经费,并由赈济委员会、重庆市政府、侨务委员会、海外部等机关共同筹议,在重庆市郊划出适当地段,建筑规模宏大的归侨村,预计建筑新式平房200 座,内设宿舍、合作社、诊疗所及保储室等,并计划将在新建区附近择地建筑,另再划拨若干地段为归侨垦殖场63。在对归国难侨进行救济的同时,也对国内侨眷给予一定经济资助。
国民政府的救侨护侨工作,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广大归侨的困难,但毕竟使他们有了比较安定的生活。国民政府能在外敌入侵、财政经济最紧张的时期,制定相应政策,并拨出专款救济归侨、侨眷,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华侨的爱国热忱,加强了华侨对祖国的向心力和认同感,使他们更加踊跃地投身于支援祖国抗战的洪流中。
以上从六个方面梳理了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侨务工作。华侨掀起第二次爱国高潮,为祖国抗战做出巨大的贡献,是各个方面综合影响的结果。从主观上讲是华侨强烈的民族爱国心,客观上讲是国民政府顺应时局开展了积极有为的侨务工作,而作为国民政府主管侨务工作的侨务委员会更是发挥了中流砥柱的功效,使得国民政府赢得了侨心,保证了抗战的物资供给,并最终取得了抗战的全面胜利。当然,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侨务工作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如国民党将国共两党政治上的斗争贯彻到侨务工作中,在华侨社会中蓄意挑起党派纠纷; 拉拢、打击甚至迫害倾向中国共产党的侨领及一般华侨; 阻挠和破坏华侨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的援助; 地方官吏昏庸腐败,敲诈勒索,使归国难侨怨声载道,这些给他们心灵留下了深深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