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自我分类理论与相似性

自我分类理论是由社会心理学家约翰·特纳等人提出的(Turner,1985;Tuner等人,1987),作为社会认同理论的近亲理论,这两种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社会认同理论更关注群体间关系,而社会分类理论更关注群体内部关系 (Hornsey,2008)。自我分类理论是基于一种类似于认知心理学的结构方法,强调在比较不同结构层次中比较差异和共性。根据自我分类理论,个体通过与不同结构层次的他人进行比较来识别“自我”。最低的层次是个体层次,在这个层次上,个体定义了自我同一性。在其上是群体层次,在这里,个体将自己定义为特定群体的成员,形成群体和社会身份,即“我们”。最高的层次是人类的层次,在这一层次中,个体将自己与非人类/非生命体相比较。每个层次的身份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共同认同“自我”的概念(Turner,1985;Turner & Oakes,1986)。

研究表明,去人格化(倾向群体趋同)通常发生在个体倾向于将自己视为“一个社会类别的一员”,而不是“由他们与他人的差异所定义的独特个性”(Turner,1985:77-122)。在群体趋同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根据群体和社会规范逐渐调整自己的行为。实证研究表明当一个体的群体身份被认为显著时,去人格化就会发生,因为它增强了群体内的偏爱,从而导致个体的行为方式与群体内成员的行为方式趋同(Bergami & Bagozzi,2000;Schubert & Otten,2002)。

简而言之,相似性在自我分类理论中有两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一,它阐述了去人格化取决于个体对不同群体类别的感知显著性。如果群体身份的相似性带来的优越性(重要性)较低,相似性可能并不总是导致更大的群体偏爱或群体行为同化的可能性。第二,自我分类理论表明,一个群体身份的形成是依赖于某种共同特征(如性别、人种、民族),主观规范和期望身份会强烈影响个体的“自我”,从而影响个体态度和行为(Hornsey,2008:209)。因此,与更关注群体间关系的社会认同理论相比,自我分类理论更全面地解释了相似性在群体关系中的作用,它强调了在“自我”概念的不同层次上的认同的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