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珅章
帝王权术不是君王的专属,臣子、官吏甚至是普通人都可以使用。
清朝乾隆年间,京城繁华如旧。拾遗子坐在书院的老槐树下,弟子陈生凑过来问:“先生常说官员当守正,为何如今贪腐之事屡见不鲜?”拾遗子目光深邃,缓缓说起和珅的事。
那时和珅深受皇帝信任,掌管户部。有一回,朝廷要查办一位外省官员的贪腐案,按律该抄没其家产充公。和珅却暗中指使亲信,在查抄时故意夸大财产数目,把许多本属官员家人的私产也列入其中。等到清点完毕,他又让手下将一部分贵重财物偷偷运到自己的库房,只把少量财物上缴国库。他还对皇帝说,是查案官员办事不力,差点让赃物遗漏,自己费了好大劲才追回这些财物。皇帝听了,反而觉得和珅忠心能干。
拾遗子说:“和珅就是利用朝廷的法律,打着惩贪的旗号,行自肥之实。他表面上严格执法,实际上在法律的框架内做手脚,让自己的贪腐行为看起来名正言顺。这就是有些官员的权术,用法律当幌子,损公肥私。”陈生点点头,似有所悟。
二、夏禹章
夏朝时候,黄河水患频发。禹帝治水有功,建立夏朝。有一年,某个部落的首领负责征收治水所需的物资。他对百姓说,这是奉了禹帝的命令,为了治理水患,每家都要交出一定数量的粮食和布匹。百姓们不敢怠慢,纷纷缴纳。
可这首领却暗中降低征收物资的标准,本该交一斗粮食的,他说禹帝有新令,只需要交半斗,但实际上他还是按一斗来收取,多出的半斗就进了自己的腰包。他还伪造了一份禹帝的文书,上面写着允许征收额外的物资作为治水的备用。当有人质疑时,他就拿出这份文书,说这是法律规定,谁敢违抗就是对禹帝不忠。百姓们害怕得罪首领,更害怕违背“法律”,只好默默忍受。
拾遗子路过这个部落,了解到情况后,对百姓说:“真正的法律是为了百姓的福祉,而不是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这位首领假借禹帝的命令,利用法律的名义,实际上是在剥削你们。你们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虚假的法律所迷惑。”
三、商鞅章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推行严刑峻法。有个地方官员负责执行新法中的土地政策。按照规定,百姓开垦荒地可以获得土地,但需要向官府登记报备。
这个官员却想出了歪招。他对开垦荒地的百姓说,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而且手续费的标准由他来定。有些百姓开垦的荒地多,他就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甚至超过了百姓开垦荒地的成本。他还威胁百姓,如果不缴纳手续费,就说他们是私自开垦荒地,要按照新法治罪。百姓们无奈,只好拿出辛苦攒下的钱来缴纳。
同时,他还把登记的土地数量暗中减少,把多出的土地说成是自己开垦的,据为己有。当商鞅派使者来检查时,他拿出伪造的登记册,上面数据齐全,使者也没看出问题。拾遗子听说后,感慨道:“商鞅变法是为了强国富民,可有些官员却在执行过程中,利用法律的细节漏洞,大肆谋取私利,这不仅违背了变法的初衷,也伤害了百姓的利益。”
四、文景章
汉朝文景之治时期,天下安定。有个郡县的太守负责管理粮食储备。当时朝廷下令,要各地储备足够的粮食,以备灾年。
这个太守表面上积极响应,派人到各地收购粮食,可实际上他和粮商勾结。他让粮商故意抬高粮价,然后自己以高价收购粮商的粮食,粮商再把多出的钱分给他。收购的粮食数量本应如实上报,他却虚报数目,说已经储备了足够的粮食,实际上仓库里的粮食远远不够。
后来当地发生旱灾,百姓需要开仓放粮。太守又谎称粮食在运输过程中遭遇灾害损失了很多,只能少量发放。而他自己却把之前收受贿赂得来的钱用来购买粮食,高价卖给百姓。拾遗子知道后,对身边的人说:“官员本应为民谋福,可此人却借着朝廷储备粮食的法律,与商人勾结,损公肥私,实在是可恶。法律在他手中,成了赚钱的工具,而不是保障百姓的依靠。”
五、贞观章
唐朝贞观年间,唐太宗推行纳谏制度,广开言路。有个御史负责巡查地方官员的政绩。他到了一个州县,当地官员为了讨好他,先是送上重金,被御史拒绝后,又想出了别的办法。
这个地方官员知道御史要考察百姓的民生情况,就提前安排好一些百姓,让他们在御史面前说自己的好话,还伪造了一些政绩数据,比如新开了多少农田,修建了多少水利工程等。同时,他还利用法律中关于诽谤官员的条款,威胁那些对他有意见的百姓,如果敢在御史面前说坏话,就以诽谤罪论处。
御史巡查时,看到的都是“良好”的景象,就向朝廷上报了这个官员的“政绩”。拾遗子听说后,叹息道:“唐太宗设立纳谏制度和考察官员的法律,是为了了解真实情况,治理好国家。可这个官员却用威胁百姓、伪造政绩的手段,欺骗御史,利用法律来堵住百姓的嘴,掩盖自己的失职和贪婪,这是对法律的亵渎。”
六、开元章
唐朝开元盛世,商业繁荣。有个管理市场的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市场交易的规则。他规定商人在市场上交易,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而且要领取专门的营业执照。
这个官员却在税费和执照上做起了文章。他私自提高税费的比例,还说这是朝廷新颁布的规定,商人如果不缴纳,就不让他们在市场上交易。同时,办理营业执照本来不需要费用,他却巧立名目,收取高额的办理费,说这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的成本。
对于一些不愿意缴纳额外费用的商人,他就以违反市场规则为由,没收他们的货物,甚至把他们关进监狱。商人们敢怒不敢言,只能乖乖交钱。拾遗子在市场上看到这种情况,对商人们说:“法律是为了规范市场,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让官员用来敲诈勒索的。你们要团结起来,揭露他的违法行为,让真正的法律得以执行。”
七、包拯章
宋朝时候,包拯以执法严明著称。但有个地方官却借着包拯的名义,行不法之事。他所在的州县,有百姓之间发生纠纷,按照法律应该秉公处理。
这个地方官却对原告说,要想打赢官司,必须缴纳“打点费”,否则就按照对方的说法来判案。他还说,这是包拯大人制定的规矩,为的是防止有人随便打官司。对于被告,他也同样索要钱财,说如果不缴纳,就会被判有罪。
有些百姓相信了他的话,为了打赢官司,只好拿出家里的积蓄。而这个地方官把收来的钱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后来包拯听说了这件事,亲自来查办,才揭穿了他的真面目。拾遗子以此为例,对弟子们说:“即使有像包拯这样的清官,也会有官员借着法律和清官的名义,谋取私利。我们不能只看表面的法律条文,还要看执行法律的人是否真正公正。”
八、万历章
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推行矿税政策,在各地开采矿产并收取赋税。有个矿监被派到一个矿区负责收税。
这个矿监到了矿区后,不仅按照规定的税率收税,还私自增加了很多名目的费用,比如“开矿许可费”“安全保障费”“设备检查费”等等。矿工们每天辛苦挖矿,所得本来就不多,还要缴纳这么多费用,生活十分艰难。
他还威胁矿工,如果不缴纳这些费用,就关闭矿洞,不让他们挖矿。同时,他把收取的这些额外费用都据为己有,还向朝廷虚报矿产量,说这里的矿产丰富,为朝廷增加了很多税收。拾遗子来到矿区,看到矿工们的困境,说道:“朝廷的矿税政策是为了增加国家收入,可这个矿监却借着这个政策,随意增加费用,剥削矿工,这是典型的利用法律名义损公肥私的行为。法律的威严在于合理执行,而不是成为官员敛财的借口。”
九、崇祯章
明朝崇祯年间,天下大乱,灾荒不断。朝廷下令各地官员开仓放粮,赈济灾民。有个知府负责管理当地的粮仓。
这个知府表面上打开粮仓,却在放粮时做了手脚。他规定每个灾民只能领取少量的粮食,而且这些粮食都是发霉变质的。他还把好的粮食偷偷运到外地卖掉,换取钱财。当有灾民抗议时,他就以扰乱赈济秩序为由,派兵镇压。
他还向朝廷上报,说当地的灾情已经得到控制,粮仓里的粮食足够赈济灾民,不需要再调拨粮食。实际上,他把卖粮食得来的钱都放进了自己的腰包。拾遗子路过此地,看到灾民们饿殍遍野,十分痛心,他对灾民们说:“官员的职责是保护百姓,可这个知府却借着赈济的名义,私卖粮食,不顾你们的死活。法律赋予官员权力,是让他们为百姓服务,而不是让他们肆意妄为。”
十、北洋章
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各地军阀割据,税收繁重。有个军阀手下的税务官,负责征收各种赋税。
他制定了很多苛刻的税收条目,比如田税、人头税、商业税,甚至还有“行路税”“房屋税”等等。百姓们无论做什么,都要交税。而且他在收税时,不按规定的标准来,而是随心所欲地收取,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他还养了一群打手,谁敢不交税或者质疑他的收税行为,就会被打手打得遍体鳞伤。他把收来的税款大部分都据为己有,只给军阀一小部分。拾遗子在这个混乱的时期,看到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感慨地说:“在这动荡的年代,法律被抛在一边,官员们借着征税的名义,肆意盘剥百姓,这是对百姓的极大伤害。真正的法律应该保障百姓的权益,而不是成为官员掠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