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内矛盾,是否无法解决

随着近几年离婚率越来越高,人们提出离婚的原因,也越来越多样化,似乎任何一件婚姻家庭中的小事,都可能诱发婚姻家庭的解体,这显然是不正常、不理智的行为。

一、夫妻对感情不和问题的认识显著不同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以2016年、2017年的一审离婚案件数据为调研对象(约280万件离婚案件),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数据显示,77.51%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图1.2 案件审结情况

图1.3 离婚原因

两人结婚时,感情大多较好,感情虽不断变化,但感情不和的原因比较笼统,感情好坏更偏主观判断,和与不和,不应该由一人说了算,要听两人意见。夫妻二人,对于感情是否较好的认知,很多时候并不相同。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数据显示,从双方意愿看,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占比为91.09%。可见,男女双方对于感情和不和,是否已经破裂,认识差异很大。如图1.4所示。

图1.4 离婚态度

二、离婚案件的裁判结果

婚姻幸福是家庭幸福的重要补充。人们对婚姻解体,虽能普遍接受,但并不乐意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方提出离婚诉求,到底是基于一时气愤,还是深思熟虑后的理性选择,需考虑清楚。其中,最需弄清楚的是,引发离婚念头的婚内矛盾,是否真的难以解决,无法避免?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数据显示,65.81%的离婚案件判决结果为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继续维持双方的婚姻关系。如图1.5所示。

图1.5 判决结果

可见,在作为中立方的人民法院看来,多数离婚的提出者,离婚理由并不充分,不能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离婚理由不能成立,裁判继续维持。

三、离婚案件中几种常见原因

婚姻中,很多夫妻提出的离婚原因,在第三人看来,可能根本不值一提。以下是常见的几种离婚原因:

1.生活习惯引发离婚

有部影视作品很好地诠释了因生活习惯引发的家庭矛盾,最终导致离婚。其中,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时,说了自己的离婚理由:你在家里,永远穿那件紫色的毛衣,我最烦紫色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看见紫颜色。刷牙的杯子,得放在搁架的第二层,连个印儿都不能差;牙膏必须得从下往上挤,那我从当中挤怎么了?我愿意从当中挤怎么了?每个星期四,永远是炸酱面、电视剧,电视剧、炸酱面;还有,你吃面条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嘬着那个面条一直打转转?

2.教育理念引发离婚

有些夫妻,对孩子的教育观念不同,导致家庭矛盾频发,最终导致离婚。

例如,孩子挑食的问题,一方认为,孩子不吃这样,就换另外一样代替,只要能补充进去营养就好,爱吃什么吃什么,不能强迫孩子吃不爱吃的东西;另一方则认为,孩子不应该挑食,应该做什么饭,就吃什么饭,不能挑来挑去。

又如,孩子学习的问题,一方认为,孩子学习成绩差,是老师不好好教的问题,为孩子报各种补习班,成绩不好或学习不认真,就会大发雷霆,大声责骂,并以付出没有回报来道德绑架孩子;另一方则认为,孩子快乐更重要,不应该让孩子学习压力太大,不应该唯成绩来评价孩子。

再如,教育孩子的方法,一方认为犯错就要接受惩罚,棍棒底下出孝子,不能放任孩子的错误,以免孩子过于骄纵;另一方则认为,孩子年龄小,犯错了,要进行引导和教育,不能打骂孩子。

3.婆媳矛盾引发离婚

婆媳关系难处,是每个婚姻家庭都深有感触的事情。从法律角度解释,这个事情却很好理解。

(1)从亲属关系角度看,婆婆和儿子及孙辈之间,属于直系血亲关系,而媳妇和丈夫之间是姻亲关系,婆媳是间接的姻亲关系,属于姻亲中的旁支,关系其实很远。

(2)从法律关系角度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但没有调整婆媳关系的法律规定。

(3)从继承关系角度看,《民法典》继承编中,法定继承的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里,都没有婆媳彼此的身影,除非丈夫亡故,妻子对婆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等特殊情况。

(4)从抚养赡养义务角度看,《民法典》中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公婆并没有抚养孙子女的义务,除非子女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况。

因此,婆媳之间,本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亲属关系也是姻亲中的旁支,无血缘关系,双方出现矛盾后,没有法律可以调整。婆媳如果共处一室,基于婆媳身份不同,角色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以及代沟等原因,发生矛盾在所难免。

4.家庭暴力引发离婚

家庭暴力是引发离婚的一大原因。《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数据显示,14.86%的夫妻因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此为离婚的第二大原因。

图1.6 离婚原因

5.婚内出轨引发离婚

夫妻间有相互忠诚义务,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婚外情、出轨、嫖娼、性行为类犯罪等行为,也是离婚的一大诱因,这些行为对夫妻感情的破坏力极大,一旦被发现,婚姻很难坚守,不过,其占比在离婚案件原因中并不高。

6.其他原因引发离婚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如一方失踪或离家不归,双方长期分居,一方有不良嗜好、生理缺陷或重大疾病等,不一而足。不过,离家出走和分居在近年来离婚原因中占比较高,一方对婚姻关系不满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离婚,也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离开对方,造成与实际离婚无异的结果。因此,从来没有离不掉的婚姻,只有离不开的人。

四、婚内矛盾的严重程度

事实上,引发婚内矛盾的原因有很多种,不是每种都达到严重且迫切的程度,有些矛盾并非完全不可避免。

基于矛盾的普遍性,一些日常矛盾纠纷,所有家庭都可能出现,是所有家庭的通病,只要结婚,就难以避免。比如生活习惯、对孩子的教育理念,婆媳之间的生活矛盾等,这些原因引发的纠纷,只能通过改变生活习惯、注重生活细节、积极友善平等沟通、婆媳分开居住等方法尝试进行逐一化解和消除。如果把这些原因当成离婚理由,不是不可以,但离婚成功后,如果不改变自己的态度、认知及处理方法,类似矛盾依然可能会再次出现或以其他面目出现在下一段婚姻中,婚姻生活可能一样难以幸福。

只有严重的婚内矛盾(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在一般家庭很少遇到的严重个人恶习(如家暴、虐待、遗弃、吸毒、赌博屡教不改),或双方已陷入与离婚无异的状态(如长期分居、互不联系沟通),可以通过离婚改变现状,避免陷入更坏处境的离婚原因,才是真正需要下定决心考虑离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