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远去的野性与永久的魅力

人是生而自由的吗?

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又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今天的文明人是如此,远古时代的原始人更是如此。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远古时代的人类处处受到自然的制约,当人处于自在状态时并无感觉;一旦进入自为状态,也就是说人类从必然王国开始向自由王国进发时,他们就发现自己实际上处于无所不在的罗网之中。这种使他们无法解释的支配着自己的神秘力量,是一个比任何神祇都更令人敬畏的神,她的名字叫“命运女神”。这种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当然有来自人之力量无法企及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还有来自人本身的难以名状的制约力。

在文明程度低下的远古时代,人本身的蒙昧与野性,也是给人类带来痛苦与灾难的一种神秘力量,这也是西方文学史中人与命运之争的重要主题。古希腊悲剧的典范《俄狄浦斯王》把这一主题表现得淋漓尽致,故而史称其为“命运悲剧”。主人公俄狄浦斯一出生,神就预言说,他长大后将会犯弑父娶母之罪。长大后的俄狄浦斯知道了这个神谕,就用各种办法力图回避与反抗命运的安排,但无论他怎么努力,还是无法逃脱命运的罗网,最终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从剧情的发展与结局看,“命运”一开始就给主人公设定了人生的结局,并让他一步一步地走向那个既定的悲剧结局。

那么,“命运”到底是什么?

对此,有许多不同的解说,其中很典型的是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观点。他认为,俄狄浦斯有一种弑父娶母情结。这种理论认为,男孩子天然地有一种仇父恋母的潜意识,这使他总是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杀死父亲并取而代之的潜在欲望。因此,俄狄浦斯由于受这种潜意识欲望的驱使,就鬼使神差、不知不觉中走向了弑父娶母的结局。弗洛伊德就称这种潜意识欲望为“俄狄浦斯情结”。因此,在弗洛伊德看来,正是这种“弑父娶母”的潜在欲望导致了俄狄浦斯的悲剧。这个观点在学术界曾经十分流行,并被广泛引用。我认为这样的解释是牵强的,把“俄狄浦斯情结”普泛化为男孩皆有的心理现象则更不科学。

俄狄浦斯为了逃避弑父娶母的命运而离家出走,却偏偏进入了杀父娶母之命运的圈套。他一心想追查杀害国王的凶手,拯救黎民百姓于灾难之中,但严酷的事实告诉他:坚决追查凶犯的人正是凶犯自己,拯救忒拜城的恩人同时又是给忒拜城制造灾难的祸主。俄狄浦斯的悲剧告诉我们:一个追求正义的人,可能成为一个制造罪恶的人;高尚与卑鄙、正义与邪恶、天使与魔鬼往往互为因果。这里给我们揭示的是人性的复杂性。从这个角度看,俄狄浦斯的故事是西方文学史上最初写出人的复杂性、揭示复杂的人性之无穷艺术魅力的作品。俄狄浦斯猜中了妖怪斯芬克斯之谜,而这个谜的真正难解之处是——人本身就是斯芬克斯之谜。人要认识自己是十分困难的。也许正是因为古希腊哲人已感悟到了认识自己之困难,所以,在太阳神阿波罗神殿上刻上了“认识你自己”的箴言。在西方文学中,描写人之复杂性不仅成了一个传统,也是文学无穷之艺术魅力的源泉。莎士比亚的悲剧所呈现的人的复杂性,尤其是《麦克白》中对麦克白由纯洁走向罪恶的描写,与《俄狄浦斯王》何等相似!

不过,其间也有明显的分野。莎士比亚描写的是处在近代文明时期的人,他们的文化道德意识远比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要强,后者还未深度地为文明所浸染,因而没有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那种强烈而明晰的善恶观念。如麦克白是在明知是恶的情况下偏要为之的自觉从恶(尽管内心始终充满痛苦),而俄狄浦斯是在明知是恶而不肯为知的情况下犯下不明之罪的。前者在行动的整个过程中有激烈的内心善恶之矛盾斗争与痛苦,后者却一直怀着正义之心果断行事,在真相大白时才猛然醒悟,这位正直而高尚的人也才痛苦地叫出:“哎呀,一切都应验了!”因此,俄狄浦斯走向“犯罪”是神秘的“命运”所致,这“命运”可以理解为来自外在的自然与社会的神秘力量,也可以理解为文明初期人自身的原始野性。由此而论,俄狄浦斯的“弑父娶母”是有着象征意蕴的。

在原始时代,杀父娶母的现象原本无所谓非道德,只有到了文明时期才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乱伦之为。而在人类文明的初期,杀父娶母行为尽管在伦理道德上被禁止,但在刚刚走向文明的古人身上,这种原始时期延续下来的野蛮习性并没有也不可能很快消失,相反还会在人的意识和潜意识中存在。俄狄浦斯作为文明初期的人,无疑存在着原始的野性。在伦理意识上,他无意于弑父娶母,他力图摆脱这一陋习,成为一个文明的人,但神定的“命运”使他最终走向弑父娶母的结局,这“命运”就是他那潜在的野性冲动,他努力地要挣脱它,却不知不觉中受着它的摆布。人的肉体存在也是一种自然,发自人的内在自然的野性冲动对人的制约,也像外界自然一样有其强制的和无法抗拒的威力。刚刚步入文明初期的人对此感到无法理解,正如俄狄浦斯对“命运”的圈套无法理解和无可奈何一样。对这个故事,我们无法用科学的、理性的逻辑去推敲、去演示俄狄浦斯弑父娶母结局产生的可能性与真实性,而只能从神话隐喻的角度去阐释这象征性故事背后潜在的普遍性喻义。俄狄浦斯在为摆脱原始的、自然的属性而导致毁灭的悲剧,是人类为走向文明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和沉重代价的一种艺术写照,体现的是文明对于野性、文明对自然的抗争,是走向文明的人对原始野性的抛弃,文明拥有某种正义性,俄狄浦斯向文明迈进的悲剧也拥有了悲壮与崇高的审美特性。在这种意义上,俄狄浦斯的悲剧从人类文化史和文明史的角度告诉了人们:走向文明是艰难而痛苦的,因为从自然状态过来的人的蒙昧与野蛮还会在长久时期内制约着人,这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仅仅俄狄浦斯弑父娶母的故事有部落乱伦生活的印记,与之相仿的欧里庇德斯的悲剧《美狄亚》,描写了女主人公美狄亚爱的忠贞、爱的忘我精神。美狄亚为了“爱情”,帮助情人伊阿宋打败自己的父亲,为他盗取金羊毛,还为他设计杀死了自己国家军队的首领——自己的兄弟,以后又是出于爱情的嫉妒,还杀死了科林索斯国的公主与国王,甚至杀死了两个亲生儿子。从文明人的道德观念看,美狄亚为爱复仇的行为无疑有其正义性、合道德性,这种正义性和道德性来自文明社会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婚姻道德,但美狄亚为了爱情不惜背叛国家、背叛父亲、杀死兄弟和儿子的这些行为,又是违背文明时期家庭伦理道德的。她的这种极端的行为仅仅以“爱的深沉”“爱的专一”“爱的强烈”等貌似文明与合理的词来解释是难以自圆其说的,因而无法使人信服。我们不能不看到她作为人类文明初始阶段的女性,依然有原始初民的狂野与暴烈,文化、道德对其制约之力显得十分软弱。原始野性的力量作为人自身的自然本性,是有其惯性冲力的。美狄亚的悲剧固然有男女不平等、女人是男人的奴隶、一夫多妻制等不合理的家庭婚姻制度和观念等社会原因,同时也有文明与野性之矛盾冲突造成的原因。

其实,从总体上看,古希腊的神话、悲剧和史诗都产生于人类文明的童年时期,而且其中都表现人类童年时期的生活,记录着原始初民的稚拙、天真以及野性与蒙昧,即便是代表古希腊文学最高成就的荷马史诗之《伊利昂纪》《奥德修纪》也不例外。它们又被称为“英雄史诗”,这一方面是因为史诗产生于古希腊历史上的“英雄时代”,另一方面是因为史诗塑造了英雄群像。然而,恰恰是在这些“英雄”身上,隐含了原始人的另一种野性。

史诗描写的充满血腥又气贯长虹的战场,险象环生又引人入胜的冒险,都为英雄形象的诞生提供了舞台。战争场面让英雄一展雄姿,也体现了那个时代人们对英雄主义理想的追寻与歌颂。《伊利昂纪》主要描写特洛亚战争最后阶段的殊死决战。作者以恢宏的彩笔,气势磅礴地描绘了古战场的人喊马嘶和群雄争斗,再现了远古战场的刀光剑影和血雨腥风;那一幕幕惊天动地、气贯长虹的战争场面,衬托出英雄们矫健的雄姿和强悍的身影。他们把血腥的战场当作展现其英雄品格、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以大规模的杀伤对方来显示自己超人的武艺、胆魄与智慧。战场既是英雄们的用武之地,也是他们理想寄托的场所。传奇性冒险也展示着古代英雄的风采。《奥德修纪》中奥德修斯等英雄的海上遭遇,以神话隐喻方式表现出了古代人和自然威力的斗争。海神波塞冬是海洋威力的象征;巨人、仙女、风神、海怪、水妖等,都是各种自然力量的拟人化形象。同这些自然威力相比,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是,奥德修斯等英雄们与自然做斗争的冒险经历,说明了人能够靠勇敢、毅力和智慧战胜它们,其间展示了远古英雄的另一种品格。荷马史诗通过战场和冒险塑造的这些鲜活而粗犷的英雄形象,其特殊艺术魅力是后世文学所难以企及的。

在此,我们难免要问:英雄们不惜献出生命去参战和冒险,追求的是什么?

那是一个崇尚英雄的时代,也是一个追求个人荣誉与尊严的时代。在英雄们看来,个人荣誉比生命更重要。战功、财产、权力、爱情的获得都意味着个人荣誉与尊严的拥有。希腊联军的主将阿喀琉斯就是典型代表。他勇敢善战、威震四方,但是,当个人荣誉和尊严受到侵犯时,会不顾一切去维护个人荣誉。年轻时,神谕说他有两种命运:走上战场,他会功勋卓著成为大英雄,但又将早早地战死沙场;安居家中过平常人生活,他将默默无闻却寿比南山。阿喀琉斯坚定地选择了前者,走上战场并成了战功赫赫的英雄。在他头脑中,与其默默无闻而长寿,不如轰轰烈烈,以短暂的生命去换取高贵的荣誉。在战场上,当主帅阿伽门农扬言要抢走他心爱的女奴时,他一怒之下退出战场,致使希腊联军损兵折将,溃不成军。“阿喀琉斯的愤怒”,表现了他对个人荣誉和尊严的维护。

另外,史诗描写的经久而残酷的特洛亚战争,其战祸起于金苹果和美女海伦之争。金苹果象征财富与荣誉,美女海伦象征爱情或原始情欲。对神和英雄来说,金苹果和美女的得失都关乎个人荣誉。神与人同形同性,神的喜怒哀乐与人息息相通,所以,神和英雄一样迷恋个人荣誉,天上的女神们要争夺金苹果,人间的英雄要为美女海伦而战。这说明英雄主义和荣誉崇拜是那个时代的普遍现象。

然而,我们在阅读中看到了英雄们为“荣誉”而生、为“荣誉”而战的那种英勇与无畏的同时,也看到了冷兵器时代古战场之异常惨烈。发生在特洛亚的长达10年之久的战争,成就了一系列的英雄以及他们的“荣誉”,实际上却给战争双方带来了旷日持久的血雨腥风。希腊联军的主帅阿伽门农之所以获得了普天下最大的荣光,是因为“他攻克了如此伟大的城池,杀死了许许多多的人”。史诗借助战争与战场的描写,竭尽赞美之能事去表现英雄们那神一般的勇武,其间也无可掩饰地展露了英雄们的狂野、冷血甚至暴戾。且不说英雄们的“荣誉”必须以大量的攻城略地、洗劫财物,尤其是大量的杀伤对方为前提,掠夺与杀戮是他们的一种近乎天然的营生或者职业,单就他们走向战场,在“狂怒”中表现出来的杀戮的血腥与冷酷,英雄们那高大光辉的形象背后,暗暗地升腾起原始人的野性魔影。

希腊联军的胜负转折,皆起因于主将阿喀琉斯的“愤怒”,而“愤怒”则是英雄们在临战时发威的普遍状态,不“愤怒”似乎无以体现其勇武。史诗中,“英雄们经常被荷马描写为战神阿瑞斯,特别是在战斗中的怒火方面”[14]。战神阿瑞斯可以说是“战争永无餍足”的代名词,而他的“愤怒”则是战争与死亡开始的标志。“战争是一种疯狂,战神阿瑞斯是一个疯子”,这已然是史诗中习以为常的谚语。一个“愤怒”中的英雄就像战神阿瑞斯,这不仅仅是荷马对大英雄阿喀琉斯的赞美,而且几乎是对所有英雄的褒奖。请看,赫克托尔“狂暴震怒,一如勇士阿瑞斯,又如山上蔓延的毁灭之火”。那么,最大的英雄阿喀琉斯一旦“愤怒”起来,那敌对的一方无疑要遭遇灭顶之灾,赫克托尔也就必死无疑。不仅如此,史诗每逢写到英雄的这种“愤怒”而又“勇武”的时候,荷马随之又延伸地描写“发狂”了的武器:“长枪也在手中发狂”,它“渴望人类的血肉,以满足自己的胃口”,它“插在地里,还未曾享用白花花的人肉”,或者“急切地想要饱食人类的血肉”。

总之,一如战神阿瑞斯,英雄们的发狂与“愤怒”,既是勇武的又是令人恐怖的。“愤怒”的那一刻,英雄的生命处于巅峰与极致状态,接踵而来的便是对敌方将士冷酷无情乃至麻木不仁的杀戮。他们像狮子和狼,像泛滥的洪水,像肆虐的山火。他们杀死对手,“就像麦地里的收割者,就像风吹散海面的泡沫,一只巨大的海豚吞噬小鱼儿,倒下的人被他的战车的车轮碾碎……”杀死了的对手“被长枪刺穿了眼球,头颅被砍下,成为获胜者炫耀的玩物”。有的被刺死的对手“身体绕着长枪扭动,好像被绳子拴住的公牛……双眼被敲出来,鲜血淋漓地落在他脚前的尘土中;他在哀告求饶时被刺中,肝脏滑了出来,膝上沾满了自己的血;长枪刺入口中,击碎他的白骨,鲜血溢满眼眶,从口鼻喷洒;头脑受创,鲜血和脑浆从伤口涌出”。一个战死的“英雄”,他的尸体可能被战车碾过,四肢和头颅可能被砍掉,或者被其他的将士围住随意刺戮施以凌辱。而凌辱尸体是习以为常的事情,阿喀琉斯就曾经把赫克托尔的尸体绑在战车后拖着绕城跑三圈。在荷马史诗中,勇武、愤怒、暴戾、冷血,是如此天衣无缝地融合在了一起,正是它们成就了“英雄”及其“荣誉”。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历史的长河涤荡了战争的血污,古战场已灰飞烟灭,而那些昔日的英雄形象却依旧鲜活于读者的脑海,成为众口交赞、魅力无穷的审美对象。史诗中英雄们勇敢善战、视死如归的无畏气概,古战场雄关漫道、回肠荡气的惨烈场面,一方面展示着人性的美与善,另一方面,人与人之间你死我活的血腥争斗,无论史诗的作者如何以不带倾向性的双重赞美语言去描写,都无法驱走战场上焚尸的恶臭以及漂满尸体的河水涌过来的血腥味。阿喀琉斯的勇敢同他愤怒时的杀人如麻甚至虐待敌方战将尸体的冷血行为相伴;奥德修斯的智慧同他返乡后毫不留情的复仇杀戮相依。今天,我们可以赞美他们的英勇与智慧,但无法对他们身上的野性与残暴也予以赞美,这是文明人对人性善恶之评判的起码标准。

不过,艺术鉴赏的审美标准有别于人文评判的道德标准。在远古时代,原始初民这种野性甚至兽性是一种自然属性,一定意义上无所谓善与恶,正如部落战争的双方通常无所谓正义与邪恶,而且这种描写恰恰体现了人类童年时期文学的真实性。因为,古希腊的史诗和悲剧的题材都来自那野性尚存的原始时代,写的也正是因野性而充满生命活力的远古英雄,展现的是远古时代人性之粗犷与稚拙,因此,虽然我们可以认为远古英雄在某些方面文明程度的低下,但是原始野性却使他们拥有了文明人所没有的那份自由与狂放,其间蕴含了独特而永久的艺术魅力。这恰恰是艺术美感产生的情感与人文的缘由。

一个人从清纯的童年、少年走向成年,这是一个从稚嫩走向成熟的过程。其间,或者接受学校教育,或者经历社会磨难的历练——一如高尔基的《童年》《少年》和《我的大学》所描写的——或者通常是兼而有之。接受学校教育也好,经受社会磨砺亦罢,都是文明对童心的熏染过程,是人的理性、精神和灵魂成长与提升的过程,犹如一棵盆栽的小树,被修理得精致而优雅。一个人必须经由精神和心灵的成长、成熟而成其为真正的社会的人、文明的人,从而才拥有了文明人的“自由”;但与此同时,自然天性又在被文明的规范与制约中过滤着人的与生俱来的“自由”欲望——那种随性而为、无拘无束和天真烂漫。然而人的情感的诗性特点在于:在童心渐行渐远的成长途中,总是不断地回眸过往,留恋童真的岁月,在蓦然回首的欣然一笑中又每每因童心的远去和模糊而黯然神伤。恰逢这种时候,情感的心弦哪怕是纤柔的震颤,奏出的都是富有诗意的乐音,美感便由此而生。童年时代稚拙的涂鸦,童年时嬉戏过的小河,童年记忆里偏远而贫瘠的乡村……都是成年的我们无法重复的心灵蕴藏,这种蕴藏每每以非功利的审美方式激活我们沉睡着的情感的湖泊,拨响记忆的心弦,让我们或心潮澎湃,或热泪盈眶,或怡然自得,或黯然神伤……成年给了我们成熟与理性,也远离了自然天性中曾有的“自由”与纯真,精神与情感反而显得孤独与贫瘠。唯其如此,过往的即便是辛酸的童年生活,日后依旧有那么的美好而富有诗意,而且是挥之不去的永久记忆。童年无所不在,它是梦中的常客,它是感知世界的参照,它是行为动机的起点,它是美好情感产生的源泉……

人类的文明史发展历程告诉我们,人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就像人从童年走向成年的过程,是不断创造文明与人性不断提升和张扬的过程,也是“自由”的失落与获得的双向运动。人的文化属性决定了人永远要沿着文明的桥梁超度到更文明与自由的境界,所以人永远要追随文明。但人的自然本性又决定了他接受文明,就得经受文明之“炼狱”对他的磨炼,蜕其原始的野性而向理性与灵性境界提升。走向文明的过程,首先是接受文化与文明之洗礼的过程,是人的永久心灵之苦、人性的扭曲以及对别一种精神自由的追寻。

在艺术发生学的研究中,“游戏说”是人类艺术发展史上一种重要的学说。“游戏说”认为,艺术的发生与游戏密切相关,它把艺术与游戏通过“自由”这一本质性范畴联系起来。确实,艺术之发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追求和获得自由的重要标志与途径。弗洛伊德在他的《诙谐与无意识》一书中论述了艺术与快乐原则的联系。他认为,“人的心灵永远追随快乐原则,现实原则却要限制它,而艺术的功能就是帮助人们找到返回快乐源泉的道路,这种源泉由于我们屈服于现实原则而变得可望而不可即。换句话说,艺术的功能就是要重新获得那失去了的童年时代的笑声”[15]

华兹华斯说:儿童是成人的老师。作为人类童年时期的文学,古希腊的神话、史诗和悲剧正是在稚拙、野性甚至蒙昧的人性描写中,留给了后世乃至今天的人所无法重复、难以企及的自由与狂放。读者在惊讶于远古时代身心裸露的人的喜怒哀乐的同时,也唤醒了沉睡于心底的童心,产生了心灵的震颤和异样的情感共鸣,这是人类童年时期的文学艺术具有永久美感与魅力的重要原因。

原始的野性不见得合乎善,但可能恰恰有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