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理论分析

第一章 乡村振兴的历史性机遇来了

一 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政策机遇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缘起

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部署。2007年10月,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努力建设美丽乡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支持建设“田园综合体”。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这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1]2017年12月28~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面分析了“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部署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2017年12月29~30日,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17年及过去五年工作,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措施,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乡村改革再一次拉开了序幕。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政策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国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各部委在土地、产业、文化、金融、农村建设、生态治理、乡村治理等方面又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8年3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新增耕地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核定,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2018年9月27日,财政部印发《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18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集成应用一批科技成果和技术模式,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科技引领示范区,做好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等五大方面的主要任务。2018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要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等五大行动方案。2018年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稳妥开展土地(指农户家庭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政策的密集出台,显示了国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定决心与信心。

(三)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政策机遇

一是土地政策机遇。国家出台了多项土地相关新政策,修改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确认了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了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对全国乡村土地的使用做出了严格约束,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立了省级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规范有序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严守耕地红线等一系列土地政策。

二是乡村产业发展机遇。乡村振兴的重点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要把产业发展落实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推动乡村生活富裕。农业部等六部门还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健全资源要素共享机制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是乡村金融发展机遇。对于乡村扶贫资金、乡村人才资金、乡村文化资金、生态保护资金、金融贷款、乡村产业投资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都将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 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带来机遇

(一)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增长迅猛

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主要表现在乡村旅游、休闲娱乐、健康养老的支出增加,具体落实在农家乐、采摘园、生态园、学习基地、拓展锻炼、节庆民俗体验等乡村消费的形式上。我国乡村休闲娱乐起步晚、规模小,但增长势头迅猛。据农业农村部数据统计,2018年,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市场规模超万亿元,从业人员达900万人,接待游客超30亿人次,收入达8000亿元,带动700多万户农民受益,已成为乡村产业融合的主体。全国农家乐数量超过220万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共38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达710个。2012~2018年中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收入见图1-1,2012~2018年中国乡村旅游人数及收入占国内旅游比重见图1-2。

图1-1 2012~2018年中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收入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

图1-2 2012~2018年中国乡村旅游人数及收入占国内旅游比重

注:2018年为预测数据。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

农村的绿水青山、农村的有机食品、农村的淳朴民风、农村的乡愁乡思、农村的乡俗文化是吸引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的主要因素。农村的绿水青山承载了城市居民对生态环境优美的乡村生活的向往,农村的有机食品满足了城市居民对高品质健康生活的追求,农村的淳朴民风吸引了城市居民对简单质朴、恬淡安逸的生活的渴望,农村的乡愁乡思寄托了部分城市居民的归家情怀,农村的乡俗文化滋养了城市居民乡土文化的基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农村社会亦如此。不仅如此,《政府工作报告》也把培育消费增长点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特别是要抓住消费结构正在由传统消费“吃穿住行用”向新型消费“学乐康安美”(即学习需求、快乐需求、健康需求、安全需求、美丽需求)升级带来的新机遇,其中“学”“乐”“康”“美”消费已经向农村倾斜。

(二)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带来的机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抓住消费结构由“吃穿住行用”向“学乐康安美”升级带来的新产业和新产品发展的机遇。

首先,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机遇。旅游市场、休闲市场、大健康及养老市场等都是乡村消费的主要市场,近年来,这些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支撑乡村消费的主导力量。

其次,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带来了可观的就业机遇。部分乡村农民的就业机会已经由单一的农业生产转向多元化从业,如旅游业带来餐饮、民宿、农产品销售、物流运输和生活服务等多元化就业机会;农产品加工业不仅带来培训、生产、销售等农事体验与参与的就业机会,而且带来大数据、信息化科技农业的就业机会。

最后,城市居民转向乡村消费带来了前景广阔的产业升级机遇。消费结构升级助力农业新业态不断形成,使农村农业产业不拘泥于简单的农业生产,乡村消费衍生出科技农业、立体垂直农业、智慧农业、新型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农业体验观光产业等诸多新型农业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升级了农业传统业态,丰富了农业产业新业态。

三 逆城市化趋势带来机遇

(一)逆城市化即城市人口向乡村转移

美国地理学家波恩在1976年首次提出了“逆城市化”的概念,用以描述发达国家城市发展过程中人口重心发生变化、城市人口向乡村居民点和小城镇回流的现象。逆城市化的人口流动一般呈现特定的阶层秩序,富人最先搬出,随后是中产阶级,伴随着新居住地功能的完善,最后形成新型小城镇。美国学者诺瑟姆通过对西方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城市化率大于70%的阶段属于稳定发展阶段,此后城市化率增速趋缓甚至停滞,进而出现逆城市化现象。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在《城市规模的经济学分析》中指出,当城市规模发展到边际效益为零甚至为负数后必然形成递增与分化的对流趋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培林认为,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逆城市化”是城市化的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2]“逆城市化”有三个属性:一是乡村人口的外流出现逆转,但农耕者人数可能继续减少;二是乡村居住人口的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绝大多数居民成为非农从业人员;三是乡村生活复兴,改变了凋敝和衰落的状况。中共淮北市委党校马跃教授认为,城市繁荣之后会带来诸多问题,如地价和房价越来越高,交通越来越拥堵,空气越来越污浊,公共服务资源越来越紧张,城市生活成本越来越高,生活质量趋于下降,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搬迁到城市郊区,一些现代化设施随之建立起来,这些人既享受城市的高收入和现代化设施,又享受农村的新鲜空气、田园风光和宽敞的住宅,工厂也从市区搬迁到郊区,逐渐在郊区形成许多新的相对分散的小城市或小城镇,这就是所谓的“逆城市化”现象。[3]

笔者认为,“逆城市化”是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条件。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城市化的同时,一些地区的“逆城市化”趋势愈加明显,城市里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物价昂贵、房价飙升。相比之下,对于一些老年人或者喜好清静生活的人来说,乡村的交通、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状况改善,生活成本较低,促使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回到农村居住、养老、养生、旅居,甚至作为“第二居所”;对于一些有乡村情结的年轻人来说,乡村的交通条件改善,电话、网络、快递等基本服务配套设施日益完善,乡村环境优美,回乡创新创业是首选,大多数人从事乡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储藏保鲜、电商、网购等,城市居民往农村流动,给农村产业发展带来了活力。

(二)逆城市化趋势愈加明显

逆城市化在各地区的表现也有较大差异。逆城市化在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表现得更明显,在经济发达地区比经济欠发达地区表现得更明显,在特大城市比中小城市表现得更明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较早地呈现逆城市化趋势。近年来,城市老年人结伴到小城市和乡村异地养老,“健康养护中心”不断涌现,农村养老租房日益增多。云南、贵州、四川、海南、广西等省份的乡村出现了来自全国各地城里人的聚居点。浙江、江苏、江西等经济发达省份的许多农村籍大学生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农村。还有一些城市的市郊拆迁项目增多,伴随拆迁带来的农村土地利益增加,农民工不愿意舍弃农村户籍,甚至有些城市户籍的人希望转成农村户籍。当前中国农村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各地建立了农民创新创业园区,吸引了众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和科技人员返乡创业。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8年4月,返乡创业人员已达到740万人。

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17.9%,而到201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9.58%。[4]上海的城市化率居全国第一,达到87.6%;北京次之,为86.5%;天津排在第三位,为82.9%。快速城市化带来了大量城市病。一是交通堵塞。根据高德地图等机构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在监测的50个城市中,有44%的城市交通健康指数低于健康水平线。二是大气污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在监测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占64.2%,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43微克/立方米。

由此可见,随着城市人口与产业的大规模集聚,交通、环境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的吸引力逐渐丧失,郊区和农村的比较优势明显,产业结构的调整、交通和通信技术的进步、政府宏观政策的推动等因素是逆城市化发生的主要原因。[5]

(三)逆城市化带来的机遇

逆城市化不仅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生活居住需求,而且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工作需求,这为乡村振兴带来众多机遇。

首先,逆城市化为乡村产业带来市场、资金、技术、人才。返乡创业人员给乡村带来了大量的创业资金,科技人员给乡村带来了多样的先进技术,有作为的年轻人给乡村带来了创新的思想观念,老年人的到来给乡村带来了巨大的消费市场。乡村变成汇聚资金、技术、人才的洼地,一旦有了这些资源要素,乡村振兴指日可待。

其次,逆城市化带动乡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林、牧、渔业是农村的基础产业,逆城市化的出现会带来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市场,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最后,逆城市化有助于创新农村治理方式,如共享、共建、共治。逆城市化推动乡村居民结构发生变化,居民结构变化必然推动治理方式随之改变。在新的经济结构影响下,共享村庄的出现将会在探索乡村共建、共治上有所突破。

此外,逆城市化带动人口双向自由流动,为城市和农村均衡发展带来机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 农村信息化普及带来机遇

(一)农村信息化时代到来

近年来,信息化在农村的普及程度很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网民数量迅速增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11亿人,占整体网民的26.3%。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36.5%。二是农村电商蓬勃发展。商务部委托映潮科技(农村大数据中心)开展的大数据分析显示,截至2017年底,农村网店达985.6万家,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2017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1.24万亿元,同比增长39.1%。2018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37万亿元,同比增长30.4%,25.1%的村设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三是农村信息化设施普及。农村电话、广播、电视、宽带、手机、电商普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99.5%的村通了电话,82.8%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89.9%的村通了宽带互联网。农村信息服务与信息网络基本建成。广播网、电话网、电视网、电脑网“四网合一”,各种信息服务系统已延伸导入基层乡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农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9377.3万户。四是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初步应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前景及政策导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农村地区网民线下消费使用手机网上支付的比例已提升至47.1%。五是农村信息化管理取得较大进步。目前,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农村政务管理信息化已经覆盖80%以上的村镇。

(二)农村信息化带来的机遇

一是农业生产信息化。近年来,我国农业信息化技术得到快速发展,突破了一些关键技术,开发了农业技术产品,建立了网络化农业技术平台,在农业信息采集技术、农业空间信息资源数据库、农作物生长模型、动植物数字化虚拟设计技术、农业问题远程诊断、农业专家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农业远程教育多媒体信息系统、嵌入式手持农业信息技术产品、温室环境智能控制系统、数字化农业宏观监测系统、农业生物信息学等的研究应用上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农业信息技术体系、应用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促进了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未来随着5G技术的广泛应用,种植技术智能化、农业管理智能化、种植过程公开化等在农业领域的信息化程度将呈指数级提高。二是农产品销售信息化。将客户、项目、销售、订单、生产、采购、库存、产品、财务、人力资源、办公等所有业务数据纳入信息系统,可在生产与销售、采购、库存、财务等各环节、各业务、各部门之间高度共享,实现协作作业。三是农村生活信息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WiFi、4G的普及,农村生活与城市生活基本同步,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获取生活信息。未来应用5G技术还可以为农村提供还原场景的VR教育和远程智慧医疗等。四是政府管理信息化。政府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对农村事务进行信息化管理,减少了人力、财力、物力的消耗。

五 农村交通大幅改善带来机遇

(一)农村交通建设得到改善

近年来,农村交通情况得到较大改善。建制村村村通路,路网布局细密通达,有条件的建制村都与附近大城市形成了4小时交通圈。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经达到396万公里,99.2%的乡镇和98.3%的建制村通了沥青路、水泥路,99.1%的乡镇和96.5%的建制村通了客车。全国超过5亿农民出行得到有效保障。不仅如此,在一些深度贫困或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超过2700亿元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4.5万个贫困地区建制村通了硬化路。

为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乡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走在建设的前沿。未来应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建设“四好农村路”为抓手,优化农村公路布局,联通农村公路网络,大规模建设与改善农村交通。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农村公路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外,全部实现通硬化路,“十三五”期间将新增3.3万个建制村通硬化路,改造约25万公里窄路基或窄路面路段,对约65万公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改造约3.6万座农村公路危桥,有序推进人口规模较大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13.5万公里。另外,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提出,支持贫困地区建设1.6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和4.6万公里普通国道,实现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力争提前1年完成托底性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解决贫困地区2.45万个建制村、2.1万个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支持贫困地区约3.16万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改造建设;支持贫困地区改造建设150个县级客运站和1100个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实现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由此可见国家在支持农村交通建设方面的决心之大。

(二)农村交通条件改善带来的机遇

农村交通设施改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先决条件,“要想富,先修路”,农村公路建设为城乡客运、物流运输、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铺平了道路,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多重机遇。一是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为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便利,为繁荣农村经济提供了基础。农村地区路况改善,交通工具多样性提高,交通站点增加,公共交通遍及农村绝大部分区域,交通配套设施有所改善,为农村居民出行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二是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为物流运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便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电商的迅速崛起,居民对农产品新鲜度的要求也相应提高,这就促使农产品运输中从田间到餐桌的时间大大缩短,拥有便利的交通就对农产品的新鲜度有了时间上的保障。三是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为发展乡村产业提供了便利。诸多产业,如乡村旅游、乡村体验游、运动健身、养老休闲、山乡旅居等产业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良好的交通系统。

六 农村土地制度等改革带来机遇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破冰前行

2014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即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决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6个条款,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该授权的期限已经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33个试点县(市、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1275宗、18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收取调节金28.6亿元。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允许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通过租赁、出让、入股等形式实现保值和增值。2017年12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为代表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被明确列入政策支持范畴。

我国农村户籍制度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制度,它与农村土地制度的关系相当紧密。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一些省份已经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印发进一步改革意见。2018年1月,《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出台,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都是系统工程,都是极其审慎的,二者应该联动进行。户籍制度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在形成上、功能上都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改革必须明确基于农业户籍而享有的土地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6]无论如何,改革已经开始了,这为乡村振兴带来了诸多可预见的希望。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机遇

其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土地大面积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持。利用土地流转等方式将零星分散的地块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实现规模经营,不仅可以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而且能够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发展。其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充分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为农村拓宽融资渠道吸引资金带来了机遇。长期以来,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土地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融资,农村企业缺乏资金支持,想壮大发展非常困难,因此会错失很多发展机会。其三,对于农民来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可以使其在不丧失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灵活地选择职业,在增加家庭收入的同时也解放了劳动生产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可以使农民让渡多余的宅基地经营权,增加收入。

七 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带来机遇

(一)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被写入党章,成为全体党员齐抓共建的核心战略。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有责任、有义务把乡村振兴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实到基层。我国4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振兴乡村的新任务、新要求,面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才能确保农村改革发展扎实推进,保证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广东省在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18年7月,广东省召开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工作。仅2018年,广东省就制定出台了6项重大规划、23个配套文件、44项重点任务,并细化、实化、转化为100多个具体措施。全省已有17个地市召开了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扎实推进“五个振兴”。不仅如此,广东省还整合了农村工作部、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等,成立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小组,按照省部总负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机制,省、市两级抓统筹、抓规划、抓政策研究,县、镇、村三级主任主要抓实施、抓操作、抓落实。广东省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亮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省级将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县级政府作为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统筹使用资金,并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资金使用方式,同时承担相应的支出和管理责任。

二是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和农村组织的主体地位,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新机制。

三是实行负面清单为市县松绑。明确列出财政资金禁止和限制支出的“黑名单”,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激发市县活力,促进推陈出新。

四是加强对资金支出进度的督导。建立联合督导督查机制,每季度汇报进展情况。广东省乡村振兴初见成效,2018年广东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提高0.7个百分点,是2010年以来的最高增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7168元,同比增长8.8%。

(二)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的机遇

一是政府优先考虑发展农村农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上想办法、求突破,进一步调整理顺工农城乡关系,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源条件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的短板,显著缩小城乡差距,真正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政府优先考虑乡村振兴人才调配。乡村振兴,人才是保障。中组部发布的《2017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数据显示,54.4万名村党组织书记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17.4%。其中,致富带头人占46.1%,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占6.8%,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占9.9%,大学生村官占0.5%。政府将为乡村振兴调度合适的人才,从源头上优先考虑。

三是政府优先考虑乡村振兴资源整合。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多方面的资源,如政策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等。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可以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优势,调动企业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优先将农业方面的资源进行整合,迅速集中力量,促进乡村振兴快速落实。

四是政府优先考虑乡村振兴项目。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落实任务重,政府将优先考虑落实乡村振兴项目,使乡村振兴项目得到全面推进。例如,广东、四川、陕西等省份都出台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保障了乡村振兴项目落地的优先性。

(本章执笔:梁洁波)


[1] 《孔祥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宣讲家网,2018年4月11日,http://www.71.cn/2018/0411/995659.shtml。

[2] 李培林:《“逆城市化”大潮来了吗》,《人民论坛》2017年第3期。

[3] 马跃:《基于逆城市化视角的乡村振兴实现路径研究》,《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4]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5] 黄健文、徐莹:《从城市化规律角度刍析中外城市复兴特征差异》,《城市观察》2012年第5期,第142~148页。

[6] 朱识义:《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机理研究》,《求实》201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