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不能赢的辩护(5)

电梯前往顶楼的同时,我不禁想着这间塑造了我大半人生的老法院。钱伯斯街法院造就了我,也摧毁了我。楼下几层法庭负责处理认罪协商的老前辈称它为“德古拉饭店”,但没人知道确切原因。有些人说是因为一位任职多年的法官长得酷似贝拉·卢戈西[1]。对我来说,这间法院在我执业的最后6个月还真的是饭店般的存在。杰克·哈洛兰跟我拼了老命撑过了不景气时期,靠本市节节攀升的犯罪率大赚一笔。就选对路线的刑案律师而言,前景是相当不错的。所以我们全力主攻刑事法庭,白天处理案子,接着出去逛逛,在夜间法庭追加新逮捕的案子。大部分夜间法庭的被告都没有代表律师,因为律师事务所休息了,只有少数值得信赖的刑案律所提供24小时紧急服务。

我们正常朝九晚五,晚上轮夜班:星期一由我负责下午5点半到凌晨1点的庭,接着由杰克接手大夜班,隔天再交换班表。那时候半夜处理完案子,差不多也要凌晨3点,偶尔到5点,回家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于是我会趴在会议室的桌上小憩。如果其他律师抢先使用会议室与客户开会,或也在里面补眠,认识我的职员会放我到员工办公室小睡一会儿。我有时也会到哈利·福特法官的法官办公室里跟他喝一杯,并努力不在沙发上睡着。这间德古拉饭店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钱。

接下来的6个月,这间老法院要进行检查维护。新闻曾报道,市政府花在修复外墙的钱遭到监管中心的批评,说他们简直浪费。高楼层有部分闲置,里面只有老旧的档案柜和家具,毫无保存价值。许多职员被调去对街的新办公室,这对支持保留此座建筑的倡议行动来说,又是一大打击。

电梯门在19楼打开,这整层楼都是空办公室,我以前在凌晨等听审时上来休息过,我在这间法院不同地方过夜的次数多到数不清。这栋建筑里的设备很少,最主要的问题是缺乏与客户私下交谈的会议室,所以我曾利用上头几间老办公室和人洽谈合作。除了偶有律师来跟客户私下谈话,或是小睡一下,没有人会到上面来。

一股霉味穿墙而来,大概有好一阵子没人上来打扫了。我们踏出电梯,沿着宽敞的走廊来到右手边第二扇房门前。阿图拉斯从外套口袋掏出一串钥匙,插了一把到门锁里。门锁是全新的,看来阿图拉斯早就计划好要带我来这里。他打开门,拖着行李箱走进去,我跟着进门,他立刻关门并上锁。里面是一个法官办公室外的宽敞会客室,有一张脏桌子、三张绿色的皮制钉饰沙发,以及一台老旧的打印机。

桌子上方有一幅泛黄、裱框的《蒙娜丽莎的微笑》。

沙发后面有一扇通往办公室的内开门,我推开门来到一个隐秘的角落,正前方有一排长长的格子窗,左边是一整面墙的书架,上头摆着判例汇编和过时的法学教科书,一组小桌椅紧靠在书架旁。另一面墙上有两张画得很烂的艺术品,它们挂在脱落的花纹壁纸上,描绘着荒芜的爱尔兰乡间风光,一张沙发孤零零地摆在画作下方。这里闻起来有布满灰尘的旧报纸味。

我走回会客室,阿图拉斯正从行李箱中拿出一个西装袋。他打开后,递给我一条折叠整齐的黑色西装裤,同时把西装外套挂到椅子上,接着又给了我一件包装未拆的白衬衫和一条全新的红色领带。

除去大衣,我身上穿着轻薄的斜纹棉裤,一件蓝衬衫搭配海军蓝休闲西装外套。

“把大衣脱掉。”阿图拉斯说。

我脱掉大衣,装有炸弹的薄夹克也跟着被脱了下来,自大衣内滑落。眼看它致命的那部分就要落地,我迅速躲进法官办公室,护住头部。

什么事也没有。

外面传来一阵大笑。

我起身回到会客室,感觉自己蠢得要命。薄夹克皱巴巴地躺在地上,阿图拉斯则满脸笑容。

“别担心,要启动装置才能引爆,否则你就算把炸弹砸到墙上都不会有事。得用这个才能引爆。”他从棕色大衣口袋里拿出某个黑色的小东西,看起来像是汽车遥控器:一个椭圆形小塑胶物,和火柴盒差不多大,有两个按钮——一个绿色,一个红色。“一个上膛,一个引爆。炸弹威力没有很大,杀伤范围只能覆盖1.2到1.5米而已。”阿图拉斯说明道。

他捡起薄夹克,平放在会客桌上。

有人敲门。阿图拉斯开了门,是轿车上那位高大的金发俄罗斯人,被沃尔切克称为维克多的那位。大个子关上门后直盯着我看。

阿图拉斯回到会客桌边,打开那件丝质薄夹克用魔鬼毡接合的地方,将我隔着布料感觉到的装置取出:两块薄长方形的硬油灰,上头还有像是电路板的东西,也许是老呼叫器的内部零件,或类似的东西。它跟灰白色的塑胶炸药由更多根电线连接着,整个装置看起来和口袋型笔记本差不多大,它很薄,尽管有着惊人的杀伤力,却没有多少重量。阿图拉斯拿起挂在椅子上的西装外套,内里向上摊在桌上,手沿着缝线摸起来。他知道我需要穿西装出庭,这件西装外套看起来是找人定做的,为了把装置藏入后背特制的暗袋中。他重新放好炸弹后封上接口,拎起西装外套,从外观完全瞧不出背部有藏东西,看起来正常极了。

“去换衣服。”阿图拉斯说。

我拿起裤子、衬衫、领带和我的大衣,往法官办公室走去。“介意回避一下吗?”我说。

他摇摇头。

裤子很合身,衬衫领口的地方有点宽,但我原先穿的蓝色扣领衬衫也还行。我把自己的衣服和领带留在办公室,回会客室试穿西装外套。阿图拉斯像店员一样替我展开外套,我转身往后伸出双臂,让他把袖子套上我的手,并整理肩线。西装外套有点大,跟衬衫一样。阿图拉斯在我身边来回检视、拉平布料,确认一切看起来正常。

“没问题。白衬衫太大了?”他说。

“对。领口太宽。”

他点点头。

我没多说什么,走回法官办公室,立起领口打上领带。那些俄罗斯佬就在我余光所及之处:阿图拉斯正将大行李箱关上,里头看起来还是满满的;维克多在一旁看着他。我趁他们不注意,拿起我的大衣,取出我在车上从大个儿那里偷来的皮夹。如果西装外套再小一两号,要把钱包藏在我的新西装里就会比较困难,多了这些空间反而没人会发现。我还没能冒险检查皮夹里的东西,得再等等。这钱包里可能没有任何派得上用场的东西,但拿着它就让我兴奋,光是能不被人发现地藏着它就给了我希望。我很久以前学会的技术都还在,没有完全消失。我开合拳头、转动肩膀,试着冷静下来,让思绪进入集中状态。

一面脏兮兮的镜子摆在书架边,我擦了擦表面的灰尘,确认领带没有打歪。

让人实在难以反驳的是,每次我穿上西装照镜子,眼中所见的都不是律师,而是骗子。

和我父亲一模一样。

不动声色地偷人钱包并不容易,需要长时间学习怎么完美地从人口袋里扒走东西。你得手脚利落、沉着冷静,而且只能全身而退,或手到擒来。我的师傅是业界最有分量的大炮之一,一位真正的盗窃专家——我父亲,派特·弗林。大多数小偷不喜欢被称作“小偷”,总是以“大炮”自称。我对父亲一直以来的印象,就是他坐在电视前的扶手椅里,眼皮沉重,呼吸和缓,一副死掉或睡着的样子,同时在手指上滚着硬币,像在叉子上滑动的水银。

以一个大块头来说,他的手很小巧,每根手指都灵活得像在跳舞:迅速、流畅、利落。我爸在布鲁克林的麦古纳格酒吧后头经营地下赌场,这令我母亲十分不满。他在都柏林的时候就在搞欺诈、走私,直到存够钱买船票才来美国。一下船,他就直奔最近的餐馆点了他人生中第一份汉堡,还没付19岁的服务生小费,被她追着跑了四条街,最后终于逮住人。他付给她一大笔小费,用尽他与生俱来的魅力,于是两人开始交往。那位服务生是个意大利裔女孩,移民第二代,名叫伊莎贝拉。我的父母,派特和伊莎贝拉,在一年后悄悄成婚。

我会在下课后跑到酒吧里,喝着汽水,看我爸管理他的手下。他的小事业在全盛期有大约40位帮手,经营斗狗、赛马、拳击和足球等。他处理完他们之后,我们会玩一轮撞球。然后他会把我拉到吧台椅上,把他破旧的红书放在一旁,教我如何藏牌、一角硬币、银币、手表,如何盯着对方的眼睛扒走皮夹,如何把十元美钞折得像百元钞,如何在下手时完美地诱使对方转移注意力,如何把钱藏在衣服里让谁都找不到,以及更多技巧。我依旧记得胡椒博士汽水的味道,我爸刮完胡子以后的柑橘味,精美的紫檀吧台的光滑感,还有他精巧的双手在那下面变出的把戏。

一开始他拒绝教我,不过虽然我那时只有8岁,却已经很能说服人,他最后被我烦到答应了,但有两个条件:首先,我们要保密,永远不能让我妈知道;第二,如果要教我,他晓得他阻止不了我在街上练习,所以他认为最好的状况是确保在我失手时,有能力保护自己。在酒吧练上一小时的手法后,他会带我到健身房,看我学拳击。老妈完全不知情,她在离这里十条街外的餐厅端盘子,要工作到很晚,这是我和我爸之间的秘密。老妈下班回家时,老爸总会准备一些热腾腾的食物等她,接着她会窝在沙发上读言情小说,越狗血的越好,然后读到睡着。我14岁时已经能打败这个区上得了台面的打手了,包括大我两三岁的小孩。我动作很快,下手又重,也不容易倒下。我爸希望我继续精进,于是在酒吧练完后,我们会搭E线地铁到莱辛顿大道,在五十四街上米奇·胡利的健身房里,跟里面最优秀的年轻拳手对打。我后来大部分的手下都是在那里认识的,其中有一个身材矮胖的小男孩,右勾拳超有力,名叫吉米·费里尼,他很快就变成我最要好的死党。吉米后来成为一位前途无量的业余拳手,他的每一场拳赛我都去看了,那时候我们好得称兄道弟。但吉米错过了成为职业拳手的机会。

他要继承家业。

我加入米奇的健身房两年后,我爸生病了。我们不穷,而且我爸给全家买了健康保险,每个月都按时缴费,但他得的是一种罕见的癌症,不在条约给付范围内。我爸请了一位他能找到的最便宜的律师,而保险公司委托了大城市的律师事务所,案子进入司法程序。我看着我爸的律师被彻底碾压,那不是他的错,他输得无药可救。我们输了官司,就算有朋友和吉米家的金钱援助,还是不够付医药费。没有好的医疗照顾,我爸在6个月内就过世了。

他死的时候我不在场。我在他的病房里握了11个钟头他瘦弱的手,后来只是出去买了一瓶汽水,回来时就看见母亲在病房外等我。我知道他死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递给我他的圣克里斯多福纪念章,然后哭了出来。那之后,就只剩我跟我妈两人,她也尽其所能地照顾我,她甚至让我打拳,只要我成绩全拿A。我遵守约定,毕业时拿了全班第一。我确保她结束餐厅工作回家时,总有起司通心粉或一盘炒蛋等着她。她通常不会吃,但永远会跟我道谢。她知道我不会煮饭,但感谢我担起这个家男人的责任,并延续老爸一小部分的灵魂。她不再读言情小说,反倒是在睡前跟我一起看会儿电视。

完成学业后,我加入地下拳击打了一年,另外兼职搞些诈骗。一年不到,我就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创自己的事业。我在18岁时踏入业界,准备起步:一个技巧卓越的骗子,以零失败的全胜率榨干那些害死我父亲的人——保险公司和护着他们的有钱律师。

现在回头看,他们可是一点反击的机会都没有。

“律师,”阿图拉斯的声音从会客室传来,“我们得走了。案子要开审了。”

注释

[1]贝拉·卢戈西(Bela Lugosi,1882—1956),匈牙利裔电影演员。他于1931年上映的《吸血鬼伯爵德古拉》(Dracula)中饰演的吸血鬼之王德古拉伯爵一角尤为人所称道,是电影史上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