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

我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化建设始于20世纪末。1993年,卫生部颁布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1995年制定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2009年,“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被写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被进一步明确。随着医学教育体系的逐步完善,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同年,第一批371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全面启动。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培训体系,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生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切实提升新一代医生的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能力。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专业,以住院医师身份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良好临床医疗和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以在临床有关专科轮转为主,培训对象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在上级医生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活动,着重培养和提高其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实践技能、人际沟通交流等。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一、概述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等而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人员。培训对象的身份有单位委派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和研究生三类。

(二)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培训需求和基地标准进行认定,实施动态管理。培训对象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全国各省份培训基地相关内容查询可参考相应平台,如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hlj.zygp.net/homepage/default.aspx)、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http://www.jlrct.haoyisheng.com/jlrct/indexgo)、辽宁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lnzyyspx.com/)、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http://nmzyy.wsglw.net/)等。

(三)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已具有临床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医生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时间及内容。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减免时间不超过1年,医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减免时间不超过2年。培训基地必须为符合培训年限减免条件的人员制订个性化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四)培训目标

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诊疗技能,能独立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的合格医生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

参考其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的要求及我国现有优秀医院的培训经验,希望学员在完成培训后能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包括:①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②有本专业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业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教学工作;③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④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三级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⑤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五)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养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六)培训方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分为全科方向和专科方向。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全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中医科、精神科等学科轮转培训为主,并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足够时限的基层实践锻炼。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完成本专业相关学科的轮转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可按照医疗机构对不同专科的要求,进入相应的专科医师培养阶段,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

(七)执业注册与待遇

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培训对象,应当将培训基地注册为执业地点。培训期间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培训期间,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执业证书应当注明类别,可不限执业范围,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应规范化培训信息。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业范围和地点,依法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招收程序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基地依据核定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通过招收考试形式,招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委派人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培训。根据医疗保健工作需求,适当加大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的招收规模。

①省级部门组织制定培训招收管理办法,并将招收计划、报名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向社会公布。②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缴纳报考费。③培训基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试。④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

二、考核

(一)入门考核

在招收程序中,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提交申请材料、缴纳报考费后,培训基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试。考试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二)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是对住培学员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一般安排在完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内容。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1.院级培训考核

住培学员在经过院级培训教育后,院级组织统一入院考核,考核方式一般为笔试,具体常包括医院概况、法律法规、医疗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科研思路培养、外语水平、医疗保险知识、计算机知识等。

2.科室考核

(1)入科考核:

由报到科室负责,各专科根据科室自身情况对轮转学员进行入科培训,内容常包括科室工作介绍、科室人员结构、工作纪律、值班制度、学术及教学活动安排、病历书写、用药及医疗保险注意事项等内容。

(2)日常考核:

由培训轮转科室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查房时的表现、疑难病例讨论、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需对培训学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病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等方面进行考核。

(3)出科考核:

可包括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和出科汇报(案例分享、科室学习总结)等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所轮转科室的临床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能力、病历和处方书写、病程记录、医德医风、敬业态度和团队精神等内容。学员每轮转完一个专科时,需明确所轮转专科病例特点,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该培训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三)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医学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和相关人文知识。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重点评价住培学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治能力。通过公共理论考试、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方可参加结业考核。

1.参加考核条件

培训对象申请参加培训结业考核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过程考核合格(出科考核、年度考核);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结业考核实施流程

①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表”并打印;②培训基地现场审核学员结业材料;③学员进行公共科目考试;④学员进行四部分考核: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床旁考核、心肺复苏考核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通过考核者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结业考核内容

(1)公共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

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循证医学与临床科研、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包括医患沟通)、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等。

2)考试方式:

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2)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1)考试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培训专科需要掌握的医学专业理论知识。

2)考试方式:

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模式,统一考核方案,统一评分标准。

(3)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①病例分析及辅助检查判读,包括病例分析(如根据所给病例解答所提问题)、影像学检查判断[如X线片、计算机体层摄影(CT)、造影、磁共振成像(MRI)等]、临床检验报告分析(如化学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检验等)及心电图判断等;②问诊、体格检查及书写病历,包括接诊、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书写首次病程、诊断及治疗方案、回答考核专家提问等;③急救技能操作,主要考核心肺复苏操作;④基本技能操作,主要考核“四穿”(胸椎穿刺、腰椎穿刺、腹腔穿刺、骨髓穿刺)及外科基本操作等(穿脱手术衣、无菌术、清创缝合术等)。

综上所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从申请参加培训到培训结束需参加多次考核,入门考核给予申请者成为培训学员的机会,并进一步了解成为一名合格住院医师的差距,有利于规划、完善培训计划。正式进入培训后,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在培训过程中不断完善提升自我,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对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是临床医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用的条件之一。聘用岗位职务应当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标注的培训专业一致。

(杨 薇 丁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