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位一体”农协机制研究:基于新农村建设组织路径的农合体系创新
- 胡振华
- 17字
- 2025-02-28 21:49:11
第一章
三位一体:瑞安实践与经验启示
一、时代命题
(一)浙江“三农”工作的新形势
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简单清晰,内容丰富,明确地描绘出现代农村的发展前景。这表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是单纯的设施更新,而是包含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多方面建设的内容,具有现实的时代意义。总体来讲,我国新农村的建设主要体现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水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最终建成具有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着眼浙江,新农村的建设就是要发展新型产业、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培育现代化农民、树立良好的村风乡俗、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农村体制,最终达到“三改一化”[1]的目标。
随着我国改革的继续稳步推进,浙江省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放,大部分地区实现了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以及国际化,农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2]目前,浙江省已经全面进入以城市带动乡村、以工业带动农业的全新阶段。农业的发展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快农业转型,促进农业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农业经营出现了边缘化、兼业化、老龄化趋向。伴随着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提高,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也随之加剧,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导致其市场竞争力低下。同时,随着土地资源、水资源、基础设施、资金的不足,以及生产能耗和成本不断上升等问题的出现,都阻碍了浙江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克服这些难题,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探索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基于浙江省经济优势,克服传统农业发展难题,实现我国农业的快速稳定的发展。发展我国农业,必须立足农业基本现状,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国情决定了发展现代农业既不能生搬硬套,也不能脱离现实,必须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关键在于深刻理解和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浙江实际出发,拓展“三农”工作思路,创新“三农”工作载体,积极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三农”科学发展之路;根本在于把握“两个趋向”的转换规律,务必做到执政为民重“三农”、以人为本谋“三农”、统筹城乡兴“三农”、改革开放促“三农”、求真务实抓“三农”;其实质就是科学发展强“三农”、全面建设新农村。
尤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三农”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彻到“三农”工作之中,设计“三农”工作的新载体,准确把握“三农”发展的新趋势与新规律,不断开拓“三农”工作的新局面,这是科学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注重把中央的精神与浙江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把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走差异性竞争、跨越式发展之路;注重把创新性的战略思路转化为具体的工作载体和工作抓手,推出统筹城乡发展的系列工程;注重“实践出真知”的思维方式,做好新经验与新思路新方法间的转换,不断丰富“三农”工作的内涵,努力使“三农”工作走在前列。[3]
(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客观背景
要加深理解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客观背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与发展阶段演进和现实问题变化相适应的。对背景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和明确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意义、方向、内涵、功能。
浙江省正处于战略转变阶段,正在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时期,总体上已经摆脱工业化初期,进入中后期阶段,迫切需要研究和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举措和战略途径。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让农业成为能适应市场激烈竞争和资源永续利用要求、有利于提高生产者收入水平和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新型产业,其中,改善现代要素投入比例,以现代化生产方式改造传统农业成为关键所在。现在的问题是,用什么样的经济形式、经营体制和服务体系,才能有效地改善如今的农业发展现状。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弱质性和农户的分散性、弱小性,发达国家大多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形式来构建农业的经营体制和服务体系,配置农业资源和组织农业生产,为农户提供生产要素供给和产销全程服务。合作制与股份制一样,是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弱小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载体。这就是现阶段浙江省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原因所在。[4]
浙江省已将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的不完善以及松散的利益链条的连接,导致产业化发展步履维艰,追根究底,还是因为我们故步自封,无法从原有的体制中解放出来,还在走合同制产业化的老路子。虽然“公司+农户+基地”这种新型的产业化模式对聚拢农户以及与市场对话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难以解决“僧多粥少”的局面。这表明,我们现在的产业化模式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5]要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弱”体制,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必须把合作制的理念与改革实践结合起来,切实改善和加强农民在农业生产与销售各方面的组织化程度。时刻追随我国农业现代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以及农民生活奔小康的发展趋势,更应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合作经济事业发展的新路子。[6]
浙江全省近年来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农村合作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在服务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上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三类合作经济组织在为农服务中各自都遇到了自身难以克服的不足,急需一个可以将三者整合在一起的更高层次的农民服务平台,借以强化与完善三者的服务功能。进入新世纪,浙江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早、发展快、覆盖广,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推进改革、着重合作、加强服务,再度走上了合作发展、回归“三农”、加强改革、现代化发展的道路,促进了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层次的不断完善。但是,三类合作经济组织各自都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不全、实力不强,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服务供给范围窄、成本高、风险大,仍有一些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而三类合作经济组织各自也解决不了、解决不好或解决起来不合算的事情。这就需要构建一个更高层次的服务平台,为三类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和服务功能提供帮助,进一步拓展“统”的领域、增强“统”的功能、完善“统”的层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将推动全国专业合作社的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何形成体系,仍是需要研究和实践的问题。[7]
(三)“三位一体”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建设“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建设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创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探索建立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构想后,瑞安市率先进行了实践。在供销社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充分肯定了瑞安市的这一做法和经验,认为这是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又一个制度创新,要予以鼓励、支持和完善;指出要顺应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生活奔小康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合作经济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兴办更多更好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习近平同志还强调,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等组织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加强供销社与信用社合作与联合,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周国富也亲自到瑞安市视察“三位一体”工作,通过考察工作现状,指出“三位一体”是发展合作制、促进农业发展、走出现代化农业经济的一种新方式,值得积极倡导与推广。[8]
习近平同志指出:瑞安市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与联合组织,将合作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层面。瑞安市提出“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条块交融统筹城乡”,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流通、技术推广体系为会员服务,实现了新老合作经济资源的对接和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与联合。[9]
习近平同志认为:这是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有益实践,是立足新阶段、把握新趋势而积极探索的一条新路子,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同时还要认真总结经验,使之不断完善和更加成熟。事实证明,这种新型的合作组织是农民在产权独立与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是在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又一个制度创新。[10]
2006年12月19日,浙江全省现场会在瑞安召开,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作重要讲话。他从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高度,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和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改革发展及为农服务的状况,对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全面阐述;从当前浙江省“三农”发展趋势出发,结合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对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提出了基本要求;从确保“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出发,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际,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合作共赢的发展导向,对当前浙江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三位一体”合作组织与科学发展观
“三位一体”合作组织,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环境保护、产业升级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让更多的人分享发展的成果。合作组织就是这样的有效载体,有必要通过农民合作建立利益共同体,加强农民的市场地位,分享更多的市场收益。虽然合作组织构成了社会的微观基础,但只有构建足够强大的合作体系——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三位一体”,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农民整体在市场上的不利地位,从而在宏观上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顺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抉择。我国13亿人口中有9亿农民,是一个二元结构明显的发展中大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决定着中国现代化的前途和命运。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也面临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加速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局面,工农和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扩大。从国际视野来看,城乡间以及工农间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是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农业的弱质化、经济落后以及农民地位不平等得不到改善,9亿农民无法平等地获得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福利,现代化建设将会难以推进。因此,“三农”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现阶段最重要的发展任务,是顺利推进现代化的重中之重。为扭转“三农”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加速与完善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确保真正意义上实现“三农”发展。[11]
习近平同志认为,和谐社会建设,如果直截了当地理解,也可说是如何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12]构建和谐社会,着眼点、着力点要考虑。合作制就解决这个问题,是个有效的手段。[13]
习近平同志提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全面部署,这两个重大战略部署是我们开展农村工作和其他各方面工作的行动纲领,必须不断地深化认识,拓展思路,明确目标,完善举措,切实把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促进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和谐发展。合作经济与股份经济一样,是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村新型合作经济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制联合体,是联系工农、沟通城乡的桥梁和纽带。一定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立足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从当前农业农村实际出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发展。[14]
[1] 即农改非、村改居、集体经济改股份制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
[2] 习近平,“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载《人民日报》,2007年3月21日第9版。
[3] 习近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1月8日。
[4] 周国富,“在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上的小结讲话”,2006年12月19日。
[5] 习近平同志听取瑞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汇报后的讲话要点,2006年10月24日。
[6] 习近平同志听取瑞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汇报后的讲话要点,2006年10月24日。
[7] 周国富,“在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上的小结讲话”,2006年12月19日。
[8] 诸葛彩华同志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浙江省供销社联网站。
[9] 习近平同志听取瑞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汇报后的讲话要点,2006年10月24日。
[10] 习近平同志听取瑞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汇报后的讲话要点,2006年10月24日。
[11] 习近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1月8日。
[12] 习近平同志听取瑞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汇报后的讲话要点,2006年10月24日。
[13] 习近平同志听取瑞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汇报后的讲话要点,2006年10月24日。
[14] 习近平,“立足新阶段,把握新趋势,积极探索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发展新路子——在全省发展新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200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