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2017年城市生活质量调查的说明

本次调查在调查方法、指标体系设置以及样本的选取方面基本延续了以往的做法,略作调整。根据我国居民通信习惯的变化,本次调查采用电脑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方法对移动电话用户进行了调查。在11位移动电话号码中,前3位号码是网络运营商代码,中间4位号码是地区号,后4位是个人代码。本次调查按照样本分布,首先选取35个城市号码段,再根据后4位号码随机抽样,生成本次调查使用的样本库,从而保证了本次调查空间分布的合理性和广泛性。

2017年中国城市生活质量体系(QLICC)仍然分为主观满意度指数体系和客观指数(社会经济数据指数)体系。主客观指数均包含生活水平、生活成本、人力资本、社会保障、健康水平5个方面的分指数,各自反映了城市生活质量的某一特定方面。

主观满意度指数体系构成有两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是社会保障满意度指数内涵的变化。2011—2016年,社会保障主观满意度指数是由医疗和养老保障满意度指数、城市安全满意度指数的加权平均值构成。今年的社会保障主观满意度指数主要针对居民对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是否满意设计问卷,使问题更有针对性,调查结果更有现实意义。第二个变化是引进居民健康水平满意度调查,并以居民健康水平满意度指数替代生活感受满意度指数。2011—2016年,生活感受满意度指数由生活节奏满意度指数和生活便利满意度指数加权得出;2017年,通过国际通用的8条简明量表(SF-8)调查方法得出居民健康指数来替代生活节奏和生活便利指数。这样更能真实反映居民对生活质量的感受,并且可以进行国际比较。健康水平满意度指数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各占50%的权重。赋值区间也是0~100,用T-score的方法处理调查数据,得到最终分值。

5个客观分指数延续了以往调查方法,包括20个社会经济指标,所有指标的取值均来自官方公布的数据,保证了指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