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研究
- 景安磊
- 2440字
- 2025-02-20 12:56:45
摘要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队伍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根本力量。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正处在转型期,民办高校发展正由过度依赖生源和学费向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转变,教师队伍建设是民办高等教育转型阶段的基础性工作。能否有效实现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直接关乎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本书基于组织平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研究的分析框架,选取了北京、山东、浙江、河南、宁夏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所民办高校的1027名专任教师作为研究对象。本书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开展实证分析,分析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过程中的问题成因,探析政策调整的思路,得出初步结论,提出对策建议。
第一章为导论。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40年所经历的恢复发展、快速增长、规范调整、分类管理等4个阶段,以民办高等教育及其教师队伍发展背景、现状和法规政策的梳理为研究起点,总结民办高等教育的贡献和面临的机遇及挑战,分析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为本书的撰写提供借鉴和思路。
第二章为理论研究。分析民办高校、民办高校教师及其权益的核心概念,指出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主要指其身份地位、待遇保障、职称评聘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等要素。提炼分析组织平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的演进历程和主要观点,探寻其对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研究的理论契合点和适用度,构建分析框架。
第三章为实证研究。呈现问卷编制和调查实施过程。数据显示: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为民办高校教师的身份地位不清,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不足,职称评聘不畅,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限等方面。其中,民办高校教师身份地位和薪酬待遇方面的权益实现程度相对较低,另外养老保险问题,课题立项申请困难,评优评奖、进修培训机会较少,专业发展受限,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多元回归模型表明教师在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的作用较小,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第四章到第七章为专题分析。结合访谈资料和各地改革实情,讨论民办高校教师身份地位、待遇保障、职称评聘和民主管理等方面权益实现问题的成因,分析当前政策动向和解决路径。
从问题成因分析看,公办、民办二元结构仍是制约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的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公办高校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身份地位有别、薪酬待遇悬殊、社会保障体系双轨、职称评聘机会不均、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途径不同等方面。此外,民办高校教师权益没有有效实现的原因复杂多样,涉及诸多利益群体。首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够具体,利益相关者责任不清,地方扶持政策难以落地。其次,政府相关部门从思想上依旧对民办高校及其教师的重要地位没有充分重视,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存在观念障碍。政府部门的扶持政策和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除与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外,还牵扯户籍管理、编制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财政、工商、税务等诸多教育系统以外的部门,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再次,举办者(出资人)办学营利性目的客观存在,他们重短期效益,对于教师权益关注不够,经费保障不足。
从具体维度、政策动向和解决路径看。第一,民办高校法人属性不清,办学层次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别,这些因素影响教师的身份地位。明确民办高校法人属性,鼓励地方率先突破,各利益相关方达成共识,这些是提高教师身份地位的改革思路。第二,薪酬制度不合理,办学目的多元,公办民办社保体系双轨并行,公共财政支持不够,这些因素影响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保障。发挥政府和举办者的积极作用,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突破公办、民办社保体系双轨制,这是民办高校教师待遇保障的调整方向。第三,职称评聘体系单一,专业发展受限,地区政策存在差异,这些因素影响民办高校教师职称评聘。职称评聘统一管理,评聘标准体现民办高校教师职业特点,拓展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空间,这是民办高校教师职称评聘的优化路径。第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举办者办学理念和内部管理制度不科学,这些因素影响民办高校教师民主管理参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民主管理参与机制,这是提高民办高校教师民主管理参与度的未来方向。
第八章为对策建议。针对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中的问题和成因,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利益诉求等角度,提出实现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基本思路和途径。一方面,教师个体在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教师很难通过改变个人的职称、学历、工作量、工作年限和获得职务等努力,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民办高校是政府、举办者(出资人)、学校管理者、社区、教师和学生等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的组织,他们不仅仅是影响学校决策和管理过程的外部环境,更是学校管理和决策的积极参与者。促进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政府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的重要领域。此外,举办者(出资人)在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过程中扮演待遇保障提供者和民主管理参与者的重要角色。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而且需要他们与举办者(出资人)、媒体、社区和全社会在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对实现和保障民办高校教师权益达成共识。
因此,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需要构建政府、举办者(出资人)和教师等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尽管各级政府、举办者(出资人)和教师等主体之间的利益或期望可能存在冲突,但他们之间也有很多利益结合点。我们要更多关注这些结合点,而非冲突,为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一是创造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确保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政策有效落实。二是理清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的基本思路。要分类扶持、区别对待,属地为主、中央为辅,多方协同、逐步推进,政府有为、市场发力,共同参与、共同治理。三是明晰权益实现的途径和措施。政府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发挥调控作用,学校负起办学责任,行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三方共同助推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实现。